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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文1000字

作者:静心 日期:2020-06-25 11:49 

  摘要:生活的色彩太单一,如同一杯白开水,是那样的乏味。一切的一切都被那些条条框框所束缚。玩转着手中的圆珠笔... 如果觉得写得不错,记得转发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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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找回自我(中考/1000字)

  生活的色彩太单一,如同一杯白开水,是那样的乏味。一切的一切都被那些条条框框所束缚。

  玩转着手中的圆珠笔,看着纸上呈现的图案,渐渐陷入了沉思……

  如果说素描的是初一,那么小学则是那五彩缤纷的油画,画上有最美的那一抹微笑。

  四年前,一个有着男孩子气的小女孩来到了你的班,我也不知道当时是怎样,只记得那时小,一点也不懂事。对学习更是厌恶,但对于自己感兴趣的则是一学便通。而父母则是把我这片绿叶插错了树枝。或许是您慧眼识叶吧!那是的您对我很是亲切,虽然我成绩不佳,但您对我确实如此的关心与照顾。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也慢慢长大,有了一股较真劲。看着别的同学卷上的100分,不免有些嫉妒,一向成绩差的自己为此十分懊恼。

  或许从您见我的第一眼你便开始注意着我,我的阴晴圆缺都逃不过你的双眼。那一天,您把我叫到办公室,与我进行了第一次交谈,我也如实告诉了你我真实的想法。那时,我第一次感受到了被重视的感觉,真的好幸福!记得从小到大,伙伴们都说妈妈要我们与好学生一起玩而不理睬我。那时的自己只能与差生一起玩耍。呵,这就是所谓的“物以类聚”吧!

  也是从那一刻开始,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并不断为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而奋斗着;为家中口中的好孩子而努力着。当第一次给出胜利的果实时,满怀的希望却换来他人的嘲讽,根本没有人相信一个差生竟会在短短的一个月间闯进前十。那时,只有您,给我会心的微笑,这是给予我最大的鼓励。也是从那是起,我告诉自己,我要让“差生”这个词永远消失在我的人生字典中,我开始付出双倍的努力来博得他人的肯定。 (作文大全 Www.ivZw.com)

  如今,我已是一个初中生了,也成为了某些人口中的大姐姐了。同样,那股较真劲保存了四年了,我一直所追求的也在这四年中全部拥有。在给老师写的同学录上,她们留言道:小才女,要加油啊!”在qq上,在与她们聊天时,所说的第一句话就问:小才女,怎么样了啊?而当我说考试感觉不理想时,她们便安慰到:咱家的小才女不会的,肯定也有很多人不会啊!别灰心,继续加油哈!可,当现在的自己看到这一切时,却一点也不高兴。曾反复这样问自己:”你得到了你想要的完美,可是你真的快乐吗?”

  我,茫然了……

  听着mp3,沉浸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安静的聆听着。的确,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可是我一点也不快乐。我累了,每天重复着,一切都按部就班的走着。这样的自己真的累了。噢,不,这不是我,这不是真的。喧哗背后的落寞。呵……

  我一直想做最真的自己。虽然总是被同学和老师夸奖,但我真的很不开心,反而觉的很累。看着镜中虚伪的自己,觉得很厌恶、很恶心。我一定要找回那个真实的自我,那时的我才是最快乐的,那虚伪的面具我不想要。因为我知道,我一旦戴上了,就不可能摘下来。我一定要找回真的自我。

  篇二:我怕六年级/1000字)

  逐渐喜欢把自己隐藏起来。

  与生俱来的怯懦,会是我生命中的祸患。我怕我的脱口而出会给你们带来巨大的伤害,万一我说的不大应现在的情况,引得大家不欢而散。我也怕我开口说的一字一句没人回应,我只是个小透明,却也渴望有人能关注到我。怯懦随着我长大的印记,逐渐扩大。

  我会习惯在熟悉的地方丧心病狂,与自己要好的朋友闹得天翻地覆。但在陌生之地,却是一个安分的小姑娘,我似乎又从疯疯癫癫不像样的人,变成了一个听话乖巧的姑娘。大概是从小被母亲关在她所准备的镣铐,变成了一朵温室的小花,产生了这种沉默寡言,胆怯的心理。即使我一直在努力做自己内心向往自由,活得潇洒一回,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与绝大多数人一样,我怕朋友冷落了我,也怕失去美好的事物,更怕遗忘了我们的时光。

  一年级的时候,因身体不适,班上很多小朋友都去了好玩的地方,唯独我与几个关系一般的同学留在学校。记不得那时我的心情是如何,但一定很陌生。其实我与周旁的小朋友没什么两样,骨子里同样贪玩,只是有些方面略胜一筹,但在与陌生人打交道,我的内心是忐忑不安的。

  那时大部分同学家里离学校很远,都留在了食堂吃饭,少部分的同学都回了家。我是唯一一个留在学校食堂吃饭的。气氛就略显尴尬,毕竟都是刚认识的新生。食堂的饭不这么好吃,比不上母亲煮的饭可口。但不同的是,我结交了一个朋友。忘记是谁先主动开口说话的,但与他在一起没什么拘束感。

  记忆中的他,容貌早已忘却,但他在我的回忆中一直跟着我。那时我就希望这么一直走下去,他在后面尾随我。只可惜就那么短暂的一个中午就过去了,但我依然没忘记那个从我生命中经过的男孩。

  都纷纷长大以后的我们,早已淡忘儿时的记忆,但我模糊的记起眼前的他就是当初幼时的他。我略带玩笑的语气,当着众人的面声称我们小时候曾认识。他听了不以为然,还搪塞几个理由给我,跟别人说我有毛病。我的眼泪差点掉下来,夺眶而出之际,我背对着他们,强忍心头的酸楚,匆匆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

  我没想到忘记一个曾是故人的朋友竟如此容易,他那么大大咧咧的忘却,即使我没有任何证据,但我的第六感隐隐约约的告诉我,他就是。可他忘记我了,我怕我的一句话说出口,我们就不仅仅是路人了。擦肩而过,我回眸一笑,他却当作是一阵风,那时我才知道被人遗忘与冷落是何等滋味。

  后来的后来,我们都变成了对方生命中的过客。一句偶尔的问候,都会成为不可想象的,我没有那个资格,也不曾有被人记起的机会。逐渐我也怕遗忘,形成了一道墙。

  我也怕被人不经意间嘲笑,是漫不经心的,也是纯粹有故意与玩味。

  二年级的故事,还是萦绕在心间。我常年都是在补习班度过的,孤独寂寞的味道早已吃透,父母从前总是每天出去工作,很少陪我,也没给我做过饭,也导致我现在很瘦弱。也不怎的,那时中午放学,竟和一个小朋友牵起了小手,左手牵右手,现在想想有些蠢萌。

  年龄大的人,普遍心智成熟,也有些八卦。恰巧,那时周旁坐着几个大姐姐,在那一昧的嘲笑我们两个年幼无知的孩子。我却装作没听见,静静地走我的路,我旁边的小男生可按耐不住了,一看就是个烈性子,他有想骂人的现象,还好我上前拦住。事后,我总是不由得叹气,因为那嘲笑对我来说,分量很重。

  以后的每一天,我都是在害怕之中度过,我怕……欲擒故纵,也怕你的好转化为恨。

  你怕么……

  篇三: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初一/1000字)

  请在中国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有一直流传到现在的博大精深的文化,名垂千古的古人也是数不胜数。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秦始皇。

  秦始皇,姓嬴,名政,是秦朝的开国皇帝,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多民族国家的创立者。

  自古以来,人们对秦始皇的评价褒贬不一,很多人认为,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暴君,为了权利不择手段。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事实上,秦始皇确实是一个残暴的君王。

  公元前221年,嬴政吞并六国,建立了秦朝,从此,第一个统一的国家诞生。但是仅仅15年就亡了。其中原因,就是秦朝的暴政。秦始皇在位时,严苛的法律,过重的赋税、徭役和兵役让百姓民不聊生,苦不堪言。

  在秦朝之前的战国时期,曾有过百家争鸣局面,各种思想学派出现。秦朝建立后,嬴政为了加强思想控制,听从丞相李斯的建议,规定除《秦纪》、医药、卜筮、农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交官府销毁。后来又用沙石砸死了四百六十余名方士儒生。被后人称为“焚书坑儒”;不惜百姓咒怨、民生疾苦修建长城、阿房宫、秦始皇陵,民间传说“孟姜女哭长城”更是体现百姓对秦始皇的痛恨。这一桩桩一件件,无疑都为嬴政暴君的形象作了加冕。

  当然,残暴是一点,嬴政既然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就不单单只是一个暴君。作为开国皇帝,嬴政为历史发展作了巨大推动。政治上,首创了大一统中央集权制,彰显了皇权的至高无上;地方上,废分封,立郡县,为后世朝代的制度模式打下了基础;统一度量衡、文字、货币、道路宽窄,巩固了秦朝统一;为了边疆稳定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保障了秦朝根基。在这几点上,嬴政其实不失为一个明君。

  嬴政的性格有很多缺陷,其中最明显的一点就是无情残暴。为了权利,逼死吕不韦,杀死亲弟弟,囚禁母亲;自认为德兼三皇,功过五帝,又有些许自负。但是他并非没有好的地方。茅焦曾抱着必死的决心劝谏嬴政,指责他强暴背理,有嫉妒之心,有不孝之行。而嬴政非但没有恼怒,反而封给茅焦上卿爵位,并听从茅焦的意见,将被囚禁的母亲接回了宫,可见他知错能改;为了国家的统一采用的一系列措施,又可见他雄才大略。这便是我最欣赏的地方,有属于帝王的魄力和豪气,也有文韬武略的气质,让我心生崇拜。

  作为君王,嬴政有如海深沉的无奈。雷厉风行、心狠手辣是龙椅的本质,更是深宫代表的“权利”的灵魂。纵观社会的变更、人类的进步,又岂不是次次被鲜血铸就?历史带给我们的不仅是经验,更是哲理,从一代帝王嬴政的身上,我看到了历史的残酷,更看到了如利刃般的锋芒。这或许就是我对他尤为欣赏的原因。

  篇四:你是我认识最久的人初二/1000字)

  一个朋友,很久没有说话了。时常在眼角的余光处扑捉到他的身影,有时候,我会想起他。在百度上搜他的名字,无奈那普普通通的字衔接不起我想要的答案,关系好像真的淡了。

  我们这样,快两年。

  以前的时候,好过一阵子。那时候我们是彼此最好的朋友,至少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吧。他会很经常絮絮叨叨和我提起他的往事,那些夹杂着青涩的情感似乎也显得这么的敏感。现在想起来那时候还是太掏心掏肺,以至于我们陌生以后,我对那种落差感耿耿于怀了很久。或许他已经不怎么记得有关于我的回忆了吧。大概,我们还没来得及道别,路就走到了终点。其实也遗憾过。

  有时候看着QQ列表,他偶尔亮起的头像,想说一句话拉拉家常,聊聊以前,在学校偶尔他看到我的时候,想冲他微笑一下,化解一下这冷淡的气氛。可惜,好像沉默太久以后,连一句主动的问好都需要勇气。看到他在线的QQ时,我选择悄无声息的退出那个界面,在学校或者偶遇的时候,装做不认识的陌生人擦肩而过。我面无表情的路过他身边,他的脸色似乎也没有什么波澜,和他的身边人说着话。自从我们不说话以后,我对他的了解越来越少,只是从别人的口中听到他和谁谁的关系最好,只是从一句不咸不淡的话语中揣摩到他的最近。

  他以前和别人提起过,“她和我认识八九年了。”如果问到谁和他同学最久,答案无异于是我。的确,八九年的时间里,他是我认识最久的人。而我们却没有了初见时的青涩,没有了陌生以前的关系。人潮拥挤,他向前,我退后,像两个从未有过交集的人,各自安好。

  总有一个瞬间,我们想看看来时路,却没有参照物。

  “你是我认识最久的人,”这句话其实在很大程度上给我心中一个他独特的位置。我看着他,隐隐约约回想起那时候,忍不住的笑出声,又觉得陈年旧事过去太久在找回的那一刻,都显得这么不切实际。我是不是真的经历过,我问我自己。

  可能有些关系从一开始就是尽头吧,本来不该遇见的两个人,却因为一次意外而聚在一起。到分别的时候,也只是因为没有缘分,随缘而变得理所当然。不管是叹息还是难过,都应该随着那一场意外一起消失在后来。

  止于那一步,以一种不打扰的方式淡出他的生活,用最简单的方式闯进他的世界,悄无声息的转身离去。我得给自己留一点以后回忆的余地,我还是他认识最久的人。我可以在很久以后对别人说,我和他认识了很多年,他是我认识了很久的人。最久的那种。

  年轻时,我们用随缘解释那些不够珍惜的行为,渐渐地,生活稳定,总有一个瞬间,我们想看看来时路,却没有参照物;想回忆一下自己最初的样子,可共语者无二三,连自己都有些迟疑。

  遥望当年怎样,才发现我们已经长大,也有了所谓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我们都有各自不同的旅途,只是风尘仆仆,恰好走进了同一个茶馆,一边喝茶,一边讲述那一路的风波,然后放下茶杯继续前行。

  你是我认识最久的人。

  篇五:我终于可以不再想你了初三/1000字)

  最后,好像都离开了。

  就像别人说的,一些人要进来,有些人就不得不离开。最后还是没有坚持下来,说散就散了。喜欢很容易,可忘记却很难,有些人喜欢那些长得好看的,讲真的,真的很多人都是颜控,当然我也是,可我更觉得那些人给予安全感的人更好,以前觉得喜欢谁就应该拼命的对他好,现在发现谁拼命的对你好,就应该喜欢谁,我尊重你的所有选择,包括离开。

  好像真的像他们所说,在爱情面前,谁先认真谁就输。跟他在一起三个月,刚开始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什么要认真应付,后来的后来,天意弄人,我对他的感情好像认真了起来。喜欢这件事也并非随口一说,不过真正喜欢一个人真的很累很累。以前我也以为他会一直在我的身边,不过到最后好像都离开了。

  我也想过他会离开。

  跟他在一起久了,我也想过以后的日子,他终究还会离开,只没有想到,原来时间这么短吗,后来我听别人说起,人的一生要经过四个的阶段,第一个阶段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第二的阶段喜欢你的人你不喜欢,第三个阶段你喜欢的也喜欢你的却最后还是不能在一起,第四个的阶段你不一定喜欢,但最后还是在一起了。我想我不知道我们是哪个阶段,可能我们就这样错过了吧。原来他终究不是我的齐天大圣也不能踩着七彩祥云来接我。

  我不希望你是盖世英雄,也不希望你有举世无双的功夫,更不用你脚踏七彩祥云,只愿你是我一个人的齐天大圣。

  你知道吗,一个人身边的位置只有那么多,有些人要进来,就有一些人不得不离开。我想过其他人会离开,只是没有想过原来你也会离开。从满心欢喜到失望透顶,最后还是狼狈不贪,一无所获。我想过我们可不可以做朋友,我不知道,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

  接受成长,也接受所有的不欢而散。

  我知道所有人都会长大都会成熟。我们总会遇见一些不同的人不同的事,但遇见了就是遇见了认识他这件事谁也改变不了。如果能在给我一次重新认识他的机会,我宁愿在第一次认识他的时候转头就走。可现实本就不会如你所愿,哪有那么多如果。也许有些人说的很有道理,走了就让他走了吧,有些人真的不值得你所留恋的。

  不再相见也好,你一直是我以为的样子。喜欢你这件事真的很累,我真的很难再坚持下去了。往后的日子是崭新的谁也别往后看了,善良,勇敢,优秀,绝不妥协祝你也祝我。喜欢你的这件事就让他过去吧。

  愿你温暖,佳人不负。

  你也许不是最好,也许我自己喜欢的人。我知道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很喜欢的人,那个人呐真的很难忘记呢,我们的相遇也许就是一场错误吧。抱歉,我答应过别人以后再见到你呀,就像见到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就行了,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真的再也不要喜欢你了,再也不要对你动心了。我终于可以不再喜欢你了,终于可以不再想你了。你也找到对象了,我希望你们要好好的,你也要对人家好一点不要一声不吭的就离开她了,女孩子都是用宠的,你越宠她就越可爱,所以说啊,一个女孩子的可爱都是男孩子宠出来的。

  我们都很好,只是时间不凑巧。

  其实我们一直都很好,只是时间不凑巧而已,我们在错的时间遇见了对的人,那个男孩子愿你一直好好的。后来呀,我发现什么日久生情都是哄小孩的我从来都不稀罕。你走了以后,我还是瞒着所有人继续喜欢你,像旧城子里的折子戏,温言软语,很抱歉没有成为你很喜欢的女孩子。你和我啊,最终还是分道扬镳了。原来呀,我们都很好,只是时间不凑巧。

  我不在了。

  这种事情已经发生四次了,每一次我都心软了,不过这一次我好像认真了,我不想再继续喜欢你了。我想告诉你呀,以前喜欢你喜欢到爆炸的女孩子,她不在了,她不想喜欢你了,喜欢你真的很累很累。先生啊你究竟是让她有多失望,以前喜欢你喜欢到爆炸的女孩子,现在看到你都感觉到厌恶了。以后啊,我不在了,你要好好的,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写你了,我知道你看不见。告诉你呀,以前我在爱情面前也很骄傲,可后来遇见你呀,这种骄傲的心都没有了。

  下辈子可不可以换你褪去一身骄傲,喜欢我喜欢到疯掉。

  时光易碎,往事难回,快乐或是悲伤,难回的是曾经的模样。我知道我们现在是不可能回到以前了,但我也没有渴望我们回到以前这样子也挺好。

  你是我穷极一生不敢追求又忘不掉的梦。以前那个男孩子,我只是想过。

  白茶清欢别无事,我在等风也等你。

  苦酒折柳今相离,无风无月也无你。

  再见了,那个男孩。

  ——晴子

  篇六:傻瓜,我一直都在啊(初三/1000字)

  往后的日子是崭新的,谁也别回头看了。

  一些人身边的位置只有那么多,有些人要进来,就有一些人不得不离开。所以你看啊,我把他给赶走了,把你留在我的心里了。喜欢这件事真的很累,但是喜欢我很简单啊,不要喜欢他了,他不值得你喜欢,他不值得你对他那么好,喜欢我吧,我比他可爱得多。如今我们与他们都已经分道扬镳,往后的日子我们要一起走下去。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一辈子的那种,我想住在你心里上,一辈子都不会离开的那种,不知可不可以啊。淡淡守着人间烟火,将最平凡的日子达成你最喜欢的水墨丹青陪你笑傲江湖。

  傻瓜,愿你一直都要好好的。

  还记得你是我前桌的时候吗,那时候我们的关系真的很好,我们那时候谈过心,聊过人生,聊过理想,班主任都经常会看到我们在一起。都是一样被别人伤过的女孩子,以前啊都深深的喜欢着一个人,我们会与对方一起谈起他,好像谈着谈着都沉默了,不知那时是在想着他还是怎么的,我知道虽然嘴上在说不喜欢他了,可自己心里最清楚,在我们的心里还给他留着一个位置,不知道是喜欢还是重要。九十九步退一步又如何,把他当做“十一”又如何,不能成为“十二”又如何,你不要忘了,在你身后还有一位很可爱的小仙女呢。

  那一张纸,一直难忘。

  “我这个人不会讲情话,但我喜欢你,因为我知道情话是假的,但我爱你是真的,只要你喜欢的,我都喜欢,我都可以去学。情话虽动听,但犹如致命的毒药。仙女啊,请你以后见到他就如同见到陌生人一样,不会哭泣,不心酸,希望你可以像以前一样,做我心尖上的小仙女,那么天真无邪,那么可爱。”还记得吗,这句话是你写在一张纸上递给我的,我看到了特别激动,讲真的挺感动的,我一直都在,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的,不要不开心,不要哭泣,每天都要做最可爱的小仙女,一直开开心心的,没心没肺的生活着。

  我答应你啊,以后啊我不会在喜欢他了,我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所以我不会再为了他而掉那不值得的眼泪了,喜欢他真的很累很累,比起你啊,我觉得喜欢你更好啊。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想着他了,不要再想着那个让你留眼泪的人了,那么想着他真的不值得,我希望你以后啊把笑容留给对自己好的人,把一往情深都留给自己。

  我们都很好,只是时间不凑巧。

  这句话我想送我们喜欢的人听,不是不适合而是不喜欢了。你说你不追星,其实我觉得追星挺好的,一个人难免都会从你的生活当中离开,可追星的女孩子就不一样了,因为啊她们一直知道所以那个很重要的人走了,但是你心里还要着自己打心底里很喜欢的男孩子啊,这样想你会觉得其实也并不是怎么难过了。

  你说你不想谈了,所以我陪你一起单身,我说好的,在这四个月当中我绝不碰感情,你说你可能在中考结束最后处对象,那么我就在中考结束最后陪你一起拖单。

  不做女汉子,怎么保护自己。

  我经常对自己这样说,对啊,不做女汉子,怎么保护自己啊,他始终都会离开,而你以后始终都会是一个人。我想起了刚刚在一起时的那种幸福那种甜蜜,那时候你说你可能会动心,我看出来了你可能真的喜欢上他了,可你心里还有一个特别喜欢的人,你说你想忘记他,所以你必须得重新开始,不知现在你有没有忘记他呢。

  在这四个月当中我也要学着把他忘记,说真的,他真的不值得我那么喜欢他,他可以随随便便的就喜欢上一个人,而我们不一样,我真的不想把自己的真心留在他的心上,已经四次了,我不知道每次是什么样的感受,第一次我真的哭了,你也看到了,你也知道那是我第一次为一个男孩子而留下眼泪,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心里有着说不上的难受,再到后来的三次我都是笑着回答别人,反正我都已经习惯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彻底对一个人失望透顶才会这样子回答别人,那时候心里也说不上什么难过,但人都是会难过了。先生啊你究竟让一个女孩子多么失望,以前喜欢你喜欢到爆炸的女孩子现在看着你都感觉到烦了。

  傻瓜,你要知道我一直都在。

  傻瓜,你要学会坚强,在爱情面前千万不要先认真,伤心难过的时候记得告诉我,你要知道你后面还是一位喜欢你喜欢到爆炸的小仙女呢。

  傻瓜,你要在爱情面前骄傲一点,你爸妈养了十几年的宝贝怎么到别人手里就什么都不值呢。傻瓜,我想一直对你好。你要知道啊,你要一直对自己好一点。

  傻瓜,我希望你能遇到一个对自己真心好的男孩子,你要知道啊一个真真正正对自己好的男孩子是不会让你留下眼泪的啊。

  傻瓜,我想一直留在你身边,一辈子的那种。

  傻瓜,我现在挺怀念那时候你当我前桌的时候,那时候好像什么话都会与对方说,一起哭一起笑,一起互相吵架,下一秒又互相和好,我怀念那时候感冒你给我泡的旺旺牛奶,我怀念着有我们的日子。我怀念那时候我们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真的挺好的挺幸福的,怀念那时候一起去“炸街”,一起吃着零食,喜欢互相的期盼生日的到来喜欢单纯找别人要着生日礼物,我承认我是个念旧的人,都是我挺怀念以前那时候,你总是对我很好很好。

  愿你温暖,佳人不负。

  我喜欢你喜欢到爆炸。

  ——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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