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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五年级作文

作者:静心 日期:2020-07-19 09:54 

  内容简介:《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人的快乐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唱歌是我心灵的快乐,旅游是我自由的快乐,画画是我艺... 如果觉得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欢迎大家阅读《蟋蟀五年级作文》,此文由作文大全(ivzw.com)小编推荐,大家多多指教!

  第一篇:《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五年级/500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人的快乐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唱歌是我心灵的快乐,旅游是我自由的快乐,画画是我艺术的快乐,而读书增长知识是我最大的快乐!

  我很早就听过《时代广场的蟋蟀》,有一次我查电脑蟋蟀的时候,我本想看一下蟋蟀的习性,却看见《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电脑上说这是二十世纪全球五十本最佳童书之一,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塞尔登,他是一个美国人,写一个蟋蟀没想过要离开家乡,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进了纽约市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火车站,幸运的蟋蟀遇到了猫和老鼠和它的主人—玛利欧,它用音乐回报了朋友的热情,还使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它成了最有名的音乐家,后来成名的它想回家,在朋友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它喜爱的家乡。

  有一次我在想,猫怎么和老鼠做朋友?老鼠又为什么和蟋蟀做朋友?于是《时代广场的蟋蟀》在我心里扎了根。

  一次偶然的机会,老师让我们买了这本书,我买回来了以后我看得津津有味,我对人物也有看法了,亨利猫很憨,还有塔克老鼠的忠诚,如果没有它们,它可能就是一只平凡的蟋蟀了。

  这本书非常好看,还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如果没有朋友的帮助,它会成名吗?因为友谊。就如普希金说:“朋友啊!我们的友谊是美丽的!它就像灵魂一样不可割离和永恒,它自由、豪放而坚定,它在缪斯的荫护下结成一体。正因为这样,使我才明白了这本书的真正意义! (作文大全 Www.ivzw.Com)

  第二篇:《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五年级/800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我去新华书店买的一本书,我今天是刚开始读就迫不及待地想看完它,想看结局如何。我喜欢上了这本书。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你也许会觉得这本书十分普通,其实这本书很精彩,还获得“国际大奖小说”的称号呢。想知道吗?那就接着往下看吧。

  这本书讲的是,康涅地狄格州乡下的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的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憨厚的亨利猫。蟋蟀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安静下来,聆听它的演奏。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也帮助玛利欧家走出了困境。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感到自己并不快乐,思念以前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蟋蟀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出版社周刊》曾经说过: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是的,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友谊是不会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了邪恶的。

  友谊=忠诚+信任。一个人的一生决定于他的朋友,更决定于他的友谊是否长久。马克思曾经说过:“友谊之舟在生活的海洋中行驶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有时会碰到乌云和风暴,在这种情况下,友谊应该受到这种或那种考验,在这些乌云和风暴后,那么友谊就会更加巩固,真正的友谊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放射出新的光芒。”每个厉害的人,都和品德高的人有过长久的友谊,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友谊是一个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一个人如果失去了友谊,那就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觉得,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这三只小动物学习,懂得关心别人。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包容的心,理解的心对待每个人,去帮助自己能够帮助的人,在别人得到帮助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三个小动物的友情感动了世界,成为了20世纪全球五十本最佳童书之一,是令人感动的一本书。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妙趣横生、绘声绘色,更因为这真挚的友情令人感动。

  第三篇:蟋蟀(五年级/500字)

  是一种很好玩的昆虫,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很爱玩它。它们长着一对薄薄的翅膀,颜色紫褐而光润。雄的翅膀可以磨擦出声音。

  蟋蟀的后腿又粗又大,还带有锯齿状的倒钩。

  它善于跳跃,而且跳得很高、很远。当然,如果它们失去了跳跃的法宝――后腿,即使有天大的本事也跳不起来了。

  雄蟋蟀的尾部拖着一对尾须,像一把大剪刀,俗称“两枪”。雌蟋蟀的两根尾须之间还有多根产卵管,俗称“三枪”。

  蟋蟀不像别的昆虫,为了临时的隐蔽而藏身,而是慎重的选择自己适应“房子”,并且它们的住所一定要排水优良,有温和的阳光,门外还要有一丛草来遮掩自己的洞穴。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它们的洞穴竟是自己一点一点挖掘出来的,尽管它们没有很好的工具和卓越的建筑才能。

  十月份是蟋蟀盖房子的最佳时期。盖房子的时候,它们用钳子似的前足搬土,用强有力的后足踏地,不断的刨土。你不要认为蟋蟀盖房子是件轻松的活儿,蟋蟀的住所让我们来挖真是易如反掌,但对于小小的蟋蟀这的确是件苦差事。它们的洞穴不是一时半刻就了事了的,需要长期的维修,而维修还要根据天气的变化来加深加阔。它们的住所很简朴、清洁、干燥,墙壁光滑。

  蟋蟀出来吃门外的青草时,绝不去碰用来遮掩自己洞穴的那一丛草,以免被人发现。它们的洞口收拾的很平坦,这便是蟋蟀的平台。我之所以喜欢蟋蟀,大概就是喜欢它们这种吃苦耐劳、不肯随遇而安的精神吧。

  第四篇:蟋蟀(五年级/500字)

  星期天,我在做作业,忽然听到“嘘——嘘——嘘——”的声音。爷爷告诉我说:“这是蟋蟀的叫声。”我马上叫爷爷帮我去捉蟋蟀。

  我们悄悄走到院子里,爷爷叫我拨开草丛,然后翻起石头。果然看见一只小黑虫伏在地上。可还没等我伸手,它就敏捷地跳了起来,然后就不见它的影子了。我连续翻了好多石头,又发现了几只蟋蟀,但就是捉不住。还是爷爷眼疾手快,抓到了两只。大的一只是黑色的,我叫它“啊黑”;小一点是红色的,我叫它“小红”。

  我把两只蟋蟀放到竹笼里,爷爷叫我用草茎去拨弄“啊黑”的腹部,拨着拨着,它好象很舒服似的,就唱起了“嘘——嘘——嘘——”的歌。

  这时,爷爷让我将“啊黑”和“小红”放进同一个笼子里面。我拿草逗“啊黑”唱歌,爷爷逗“小红”唱歌。结果,两只蟋蟀忽然都伏下身子,目视对方,一场激烈的战斗就要开始。

  我和爷爷继续逗弄它们。“啊黑”向对方猛扑过去,想压住对方。“小红”毫不示弱。它灵巧的避开了对方的攻击,趁对方还没站稳的时机,猛然跳起紧紧地咬住对方的一条腿。“啊黑”好不容易才挣脱了对方。它不服输,还是勇敢地冲向“小红”,并咬住了它的翅膀。我看“小红”要受伤了,连忙进行“干预”,将“啊黑”赶进自己的笼子里。“啊黑”在笼子里高唱凯歌。

  我忽然发现蟋蟀唱歌的时候翅膀不停地抖动着。就问爷爷是什么原因,他也不懂。我就去寻找资料,终于找到了答案:原来蟋蟀的歌声竟是通过翅膀震动发出的!

  第五篇:蟋蟀(五年级/800字)

  一身黑亮的盔甲,一对长长的触角,加上又尖又细的尾巴,组成了那只可爱的黑色战将——蟋蟀。

  我十分喜爱小昆虫,特别是这些可爱的黑色战将——蟋蟀。每到秋天,便想方设法“搞”上几只,宝贝似的养起来,这都成了我公开的秘密。这不,星期天,同是昆虫迷的表哥特地给我捎来一对蟋蟀,把我给乐坏了!

  看,它们浑身上下穿着又黑又亮的盔甲,显得威风凛凛!头上一对长长的触角(比它的身子还长呢),不时进行360度全方位“搜索”。最有意思的,是它的三对腿,一对比一对长,一对比一对粗,最后面的后腿不仅又粗又长,而且还长着许多小刺,让人看了不禁有点心虚。是公的,还是母的呢?我细细观察蟋蟀身体后面那几根“天线”——“一根,两根!”耶!只有两根尾巴,它们是公的。(母的中间还有一根,呈“山”字形)

  蟋蟀生性脾气暴躁,这两只公蟋蟀一见面,气就不打一处来,弄不好马上开战,好像它们这一身战甲真的专门是为打架而准备的。这不,我刚想找个罐,好让它们各得其“所”,里面已经“战火纷飞”了:

  只见它们身子往后一坐,浑身抖动,开始向对方示威,还不时“瞿——瞿——”地叫上几声,像是在为自己壮声势。紧接着,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对方,咬得不可开交。12条腿在地上蹬来蹬去,移动迅速,以至于我根本看不清它们是怎么动腿的。动作敏捷的蟋蟀,忽进忽退,忽左忽右,斗得“不亦乐乎”,这正是它们斗智、斗勇、斗体力的关键时刻。

  终于,有一只坚持不住,败下阵来,夺路而逃。胜利者得意地叫了几声,不知道是它想扩大战果,还是意图根除后患,它又乘胜追了过去。看来,要“刺刀见红”了,一直紧张而又兴奋地关注“战局”的我赶紧出手,把战败的蟋蟀救了出来。一场血腥的“屠杀”化解了!我暗自庆幸。

  听表哥说,蟋蟀又叫蛐蛐,还有人叫它“促织”。有这么怪的名字吗?这可难倒了我这个蟋蟀“研究专家”。赶紧考证!原来,蟋蟀一叫,就意味着秋天到了,就像在催促赶快织布做衣,准备过冬呢!小小的蟋蟀还有这种本事呀!真是“蟋蟀”不可貌视,海水不可斗量呀!

  第六篇: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五年级/400字

  在这个炎热而又快乐的暑假里,我读完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塞尔登。他是儿童文学作家。他热爱音乐,喜爱考古研究,崇拜托尔金,对生活充满热情。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只1961蟋蟀叫柴斯特,它从没想过要离开自己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然后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

  柴斯特用动人地音乐在一夜间成名,并用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它在每天早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期里,演奏的是一曲曲《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的《小夜曲》之类的高雅曲目。匆匆赶路的人们不禁驻足倾听,演唱会每次都是掌声如潮,蟋蟀主人家的报摊上卖报的速度也飞速增长。

  可是柴斯特并不喜欢过明星的生活,在好友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做火车回到了康涅狄州,结束了它的明星生活。

  最后:好了,这就是作文大全(ivzw.com)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蟋蟀五年级作文》,感谢阅读!更多精选内容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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