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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高一作文示例

作者:静心 日期:2020-03-27 09:55 

  摘要:她,犹如大城市里的废墟,被人们遗忘。没有人去注意她,更没有人去关心她,所以她总是独来独往。稍不留意我... 如果觉得写得不错,记得转发分享哦!

  《孤独高一作文示例》,由作文大全(ivzw.com)小编推荐,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篇一:孤独的美高一/1000字

  她,犹如大城市里的废墟,被人们遗忘。没有人去注意她,更没有人去关心她,所以她总是独来独往。稍不留意我竟发现了她的存在,发现了她的美。

  言不出语的她在班里没有一个朋友,同学们疏远她,不去注意她,就象善良被恶人丢弃一样,她独自在一个墙角上,但从未孤独过,因为从她那迷人坚定的微笑中可以看出。她也许喜欢孤独,喜欢寂静。 (作文大全 www.ivzw.Com)

  时间像流水一样逝去,黯然失色和多愁善感一天天伴随着我们,但是她眼中依旧流露出坚定的目光,脸上依旧露出迷人的微笑,似乎对生活充满了信心。我觉的我更不理解她了。

  成绩不是很好的她似乎已完全被老师忽略,只记得有一次,物理老师不只咋的跑到后面,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声喊道:“你叫什么名字啊?在哪儿转过来的?”也许老师认为她是一个成绩很不错的学生。同学们哈哈大笑起来,她的脸也瞬间变红了,终于她低下了头。老师为自己刚才的过分疑问而自责,更为刚才的激动而遗憾。

  也就是从那天起,同学们知道班里有个她,对她也不在陌生。但是仍然没人和她交往。我碍于情面,也只好偷偷放弃了。

  真正认识她是在那个雨天,那个黑暗的叫人有些害怕的雨天,刺骨的寒风在怒吼着,冰冷的雨滴在扑打着,似乎要湮没这个世界。我不禁一粟,我没有雨具,只好在教室里等。同学们都陆续的离开了,惟有她还躲在那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她似乎也在等。“难道她也没有雨具?要不冲回家去,毕竟是男子汉,但是一想,几里路下来,成落汤鸡不说,要是感冒了,可……”我想。

  我忽然间乱了手脚,不知该怎么办。“你,你……”她吱唔的说。

  “你怎么还不走啊?我这里有把伞,你拿去吧!”她不动声色的说。“那你呢?”我略带关心的语气反问道。“我家近,就在学校门口。”她抬头望了望我说。

  “我们一起走吧!”我坚定的说。当时我似乎有些大男子气概。

  “这,这……,不太好吧!”她的神情似乎有些紧张。然后稍微缓了一口气,面带微笑,动情的说:“我喜欢一个人的世界和孤独,因为那才是真正的人生!”

  在我的执意下,最终她还是答应了。路上我发现她并不是没有话,而且话还很多,只是不愿向别人倾诉罢了。突然,我觉得她在我心中显得更朦胧了。

  撑着那把伞回家,尽管狂风怒吼,尽管步履艰难,但是我心里仍感觉到一丝丝温暖,尤其是她抬头望我的那瞬间。

  正如罗丹所说:世间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每天她依旧独来独往,但是在学校里,她多了我一个朋友。也许只有我才明白她的心思。因为那句:“我喜欢一个人的世界和孤独,因为那才是真正的人生!”

  篇二:百年孤独(高一/1000字)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篇三:奈他孤独成鹰(高一/1000字)

  当我正在愣愣傻傻地读着一个五年级小学生该学的课本,做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都会做的幼稚。他,那时17岁,带着青春迷茫、彷徨、忧伤,以45度角的孤独仰望他铅灰色的天空。他把苍白无力的文字,堆砌成一座华丽的城堡,把自己的悲伤倾注于此,这座城堡叫做《爱与痛的边缘》。

  他惯用的魔法,用美丽塑造悲伤,过程愈美,结局愈惨,他用故事向别人讲诉自己的憧憬,他希望自己像鸟儿一样,自由的飞翔。樱花飘落枯萎,开出下一个花季,反反复复,生与死的轮回,这轮回,叫做《幻城》。

  他经过枯燥压抑的日子,经过七天里砍左手还是砍右手的纠结,经过过客与过客之间的停留、散场,踏上自己的向往,大学,复旦。然后他又想着轰轰烈烈的高中生活,看着现在与曾幻想的差距,他说《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他像冬天里孤独飘荡个的风筝,风雪美,他美。他忘了他受绳子的束缚,于是他放肆的飞,努力的像更高处飞翔,他挥洒出《梦里花落知多少》遭到很多人的质疑,很多人说他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他被硬生生的拉回地面。瞻仰他的人,仰慕他的人,身边的好朋友在他的生活里渐行渐远。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在他身上,他是一只没有力气飞起的风筝,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但他又怎会甘心,知道了高处的风景,他再也接受不了平庸,他重新站起来,飞起来,冬去春来,他唾弃的丢给人《夏至未至》,他把傅小司刻画成自己的影子,告诉世人,他不认输。

  2006年,他脱离了世人的魔掌蜕化鹰,用虚伪的故事来描写者真实的自己。有了《小时代》的再现。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他给很多人谱写者悲伤,他唱着自己的孤独,如今,他,作家、作词家、歌手、导演、董事长以多种角色在大家的眼中,别人羡慕、嫉妒、恨,可那又怎样,他已百毒不侵。

  几年后我迟到的从他的第一本书看到最后一本,从他的大起大落,最后依然傲然挺立,我看到他不可触摸的内心和强大的外表,我知道他在一个黑暗的角落,用最寂寞的姿态环抱着自己的双腿,怀念着一去不再回来的昨天,泪流满面。

  我喜欢他甜美的笑容笑得像个小孩子,喜欢他任性的希望自己像彼得潘那样成为一个永不长大的孩子,喜欢他用多年前青春的声音唱出来荡涤着我的心,喜欢他用文字写出来的一段段忧伤,让我在股市中流泪。

  看着他被人骂心里流露出来的悲伤、愤恨、难过,看着他努力重新站起来的高大身影,看着他高傲对世人不屑的眼神,看着他尽力向所有人表现出来的完美背后的汗水与泪水,看着他物是人非的朋友孤独留他一个,他的泱泱四季,他的悲悲戚戚,谁的努力惹红了谁的双眼。

  我在某天,在课桌上用小刀深深地刻下他的名字,那个语言华丽的让同为人类的我到无地自容的地步的男孩子的名字----郭敬明,他在我心中有一个很伟大的影子。

  我晚认识了他十几年,看着他传奇人生,看着他对生活向往的澎湃的激情,像雄鹰一样,穿破云霄,发出刺耳吼叫,我知道,那是成功的喜悦,悲伤的放释,那是打不倒的赤裸裸的警告。

  他是郭敬明,他是第四维,他是小四,他也是一只孤独寂寞的雄鹰,叱咤方云,在荒途里辗转成歌。

  篇四:读《百年孤独》后感(高一/1000字)

  《百年孤独》,真是一本好书,当我决心要写这本书时,我竟不知道我的文字够不够分量去评价它。自己不是一名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不过作为一名学生,一位读者,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借鉴一位网友的话,读外国名着,翻译者很关键,而我好像是恰恰读了一本不错的译版,整本书从头至尾,就像是作者的经历过的生活,虽然是第三人称写的,但还是有一种真实而奇特的感觉。

  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一定很难读。后来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

  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2008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2010,中国才终于获得《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看来《百年孤独》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着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百年孤独》这本神秘着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

  《百年孤独》,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

  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唯一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着,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着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

  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着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百年孤独》!

  篇五:孤独(高一/800字

  今日只观云重泪,昨夜卧听雨敲窗。

  几壶岁月几壶酒,一人独醉一人愁。

  越来越喜欢这种感觉了,夜空下,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小店门口,借着隐约的灯光,打量着眼前的每一个人,或沧桑,或童稚,或匆忙,或悠闲。脑海中一个个身影与之重叠。那是由熟悉而陌生的面孔,带着青涩的记忆。待人群散尽,起身,让月光拉长背影切碎寂寞。

  这时,手中应有一杯醇香的蓝山。

  许多人说我很伤感,笑答:只是享受孤独。

  孤独是用来享受的,应是一杯南非的庄园饮黑咖啡,不加糖,不加奶。第一口,那种苦涩瞬间从舌尖漫延至全身,好像电击一样让你浑身战栗,当你颤抖着拿起杯子咬紧牙关闷下第二口时,那是一股醇香带头的阳光的味道袭击你的全身,让你无法自拔。那是天堂的味道。

  不懂孤独的人永远不会享受孤独,就像不懂咖啡的人永远只尝到苦涩。

  最初的孤独,是如此地辛酸。当最新的朋友无底线地挑战你的痛处,当身边的熟悉一夜间成了陌生,当曾经的誓言变成谎言,当冰冷的雨水击碎满地的理想。一个人流着泪,一个人迷了路,一个人呐喊,一个人咆哮

  可那不是真正的孤独,那只是失败的疼痛,懵懂的苦涩,是一杯劣质白酒,是懦弱者欺骗自己的不堪一击的谎言。

  真正的孤独应该是诗意的,是一首无法用语言描述的诗歌,是一幅用初秋寒风勾勒的山水画,像海洛因一样让你上瘾。

  应是一个人在雨中独行,逆着匆忙而焦急的人流,上空弥漫的是悲情的慢歌,闲上眼让放飞的心灵带领着我的步伐,我不需要有人陪,因为平俗的话语,只会让我感到厌恶,我有自己足矣!仰望天空,四十五度是孤独的角度,雨水的冰凉是心情的温度,让心灵升华,让诗意充盈,让记忆在灰色的天空白描出一幅幅画面,也许记忆是苦涩的,但咀嚼曾经体验过的苦涩,这不正是成长的滋味吗?这种心情是伤感的,这种心境却是美好的。

  这种孤独是成长的。

  成长,又怎么少得了这一份孤独呢?唯有孤独,才可赐予我“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诗意:唯有孤独,才可享有“众里寻他千百度”的浪漫,唯有孤独,才可拥抱“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洒脱。

  孤独,是成长中不变的主题。

  哦,我欣慰,在这初秋,剪不断的,除了入骨的冰雨,还有淡淡的孤独。

  篇六:学会承受孤独的我(高一/350字

  黑夜,笼罩着世界,夜晚,一个人独自在寂静的人行道中穿梭,路灯的微弱灯光,反射出我的影子,突然,开始享受这种感觉,可以找到真正的自我。我承认,我的懦弱,我的卑微,我的黑暗。当梦想被现实打破时,当面对你最亲近的人打算你卑微的未来时,他们会说,你很没用,你不懂坚持。她们也会说以后你就干这求生吧,你会发现曾经以为有多么了不起的自己,也不过如此,曾经想要实现的理想,只是一个梦。像烟花,短暂的美丽过后,便没有了任何实际价值。世间,本来就是如此复杂,分不清真善假恶,所有人都在算计,所有人都害怕失去。有时,我真的很怕,怕那些对我好的都是假的,怕当我死去的那一刻,还有很多遗憾,更怕我年老时等死的那份落寂,更怕失去亲人的痛苦,我怕被人冷落的寂寞,被人瞧不起的卑微。渐渐地我学会了一个人,就不会害怕背叛。我承认我的黑暗,我的敏感,我知道我应该坚强起来,因为我无路可选。

  此致——学会承受孤独的我。

  高一:张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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