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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

时间:2022-04-16 09:13 

  对于很多同学来说,写作文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其实,只要找到了方法,就可以很轻松的写出优秀的作文,加上平时多读多练,效果就更好了。以下小编整理的《围城》读后感(实用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围城》读后感 篇1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句话出自钱钟书先生所著的《围城》。小说的主干是围绕着主人公的婚姻与职业而展开的,各个人物大都加入了那场令人尴尬的“围城”游戏:进去的想出来,出来的想进去,实际上却是出不来又进不去。作者藉此揭示人类根本的劣根性:人性的盲目。在这样一种进进出出而又无可奈何的生存状态中,人失去了目的性,就像无头苍蝇,最终在忙忙叨叨、糊里糊涂中结束生命。

  所谓“时势造就英雄”,小说描写的是抗战时期从上海到西南后方的一群受到洋化教育的上层知识分子,在感情和名利场中互相倾轧的灰色生活,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和西方教育的丑陋。主要人物方鸿渐是一个留学生,他善良而软弱,聪明而虚浮,胸无大志,浑浑噩噩,一事无成。此外还有发国难财的教授韩学愈,灵魂猥琐的大学校长高松年等一批灰色知识分子。作品以心理描写见长,语言机智,幽默,犀利,具有强烈的讽刺性。

  读了《围城》,给我们留下的深刻印象的是;主人公方鸿渐的爱情、婚姻状态,充分体现了旧中国知识分子在东西方文明夹击下的生活困境和精神状态。从更高的层面上说,也是写了人生追求和事实困顿的深刻矛盾。

  方鸿渐是一个江南小县的乡绅之家的长子,由“名义丈人”资助留洋读书,但他并没好好珍惜这个机会,随便听几门功课,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尤其懒散,还在四年中换了三间大学。为对自己的父母以及“名义丈人”有所交代更做出荒唐之举,用金钱去换取一纸文凭,戴上“博士”的方帽,以求蒙混过关。在归国的邮轮上,他经不起已有未婚夫的鲍小姐的引诱,与她鬼混在一起,结果被人家玩弄于股掌之间。一个所谓的留洋学生,竟落得如此下场,多么的可笑、可悲。 (作文大全 www.ivzW.com)

  方鸿渐去三闾大学前与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但一系列的误解造成了一个无可挽回的局面,两人最后还是以分手告终。唐晓芙是令人难忘的,因为她差不多是书中唯一一个使人敢于去爱的女性。她并没有加入“围城”游戏,惟有爱她才能使方鸿渐不太可能落入“陷阱”。这样想时,就不能不特别为方鸿渐抱憾了。他分明错过了这可能形成另一番生命境界的仅次一次的机会。

  最终方鸿渐与孙柔嘉结婚。是他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双方都没有完全了解对方的结合,也许是为了流言蜚语,也许只是一时冲动。然而,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在没有牢固感情的前提下谈婚论嫁,而且还没有征得双方父母的同意,如此草率而成的婚姻,导致的后果是他们的家庭矛盾重重。方鸿渐为了妻子,不惜与家人疏远,而妻子却不能体谅他的难处。两人整天都在猜忌、烦闷中艰难度日,双方肚子里都有自己的秘密,不能坦诚相对。这样的家庭,没有半点欢乐,没有半点温馨可言,有的只是吵架声、啼哭声。

  《围城》的比喻,辛辣犀利,幽默深邃,是本书独特的风格。作者常常借助寓怒骂嬉笑于讽刺的比喻方法,勾划群丑的画像,深刻揭露和批判了当时恶俗横流的社会,腐败不堪的政治,从而表达了作者对社会人生的看法。

  凡真正出色的文学作品,都具有一种抗理论分析力,任何自认为深透、精彩的理论都会在它们面前显得干瘪又捉襟见肘。尽管《围城》本身并不朦胧,但我们读后的感觉仍然是大于思想、大于语言的。

  读了《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少喜剧色彩。

  《围城》读后感 篇2

  世间的围城

  ——读《围城》有感

  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去

  ——钱钟书《围城》

  志大才疏的方鸿渐,温柔伶俐的唐晓芙,冷若冰霜的苏文风,暗藏心机的孙柔嘉……脑海中久久无法平静,他们用自己的精神浇铸了一座又一座围城,却又不断渴望跳出围城,这颇显矛盾的举动,不禁令人啼笑皆非。

  杨绛女士曾说过“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句话便很好地为世人诠释了“围城”心态。

  但转念一想,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在围城中度过?

  我们身处应试教育的社会环境中,繁重的学业是身上不可卸下的沉重包袱。我们不断地抱怨学业重,压力大,却又心甘情愿地奋斗着。这也许可算是典型的围城心态了吧。我们最终的目的是什么,是虚荣、名利,亦或是有一份好工作,可以在这社会中生存下去,有一片立足之地。纪伯伦曾经说过“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致于忘了当初为什么而出发。”便很好地说明了我们这一代人的生活现状。而在这碌碌的奋斗的过程中,我们失去的又是什么呢?失去的,也许就是早已被你忽视的那一颗童心。英国作家赫胥黎说过:“为什么人类的年龄在延长,而少男少女的心灵却在提前硬化?”英国作家菲尔丁说过“世界正在失去伟大的孩提王国,一旦失去这个王国,那就是真正的沉沦。”着名影片中国合伙人中有一句话:“如果额头终将刻上皱纹,你只能做到,不让皱纹刻在你的心上。”这种种的种种,都向世人阐述了童心的重要性。而如今,昔日的童心已被如今的教育,生活所泯灭,所扼杀了。如果让一个人选择童心永恒,或是青春硬化,那个人也许便会选择后者,因为后者更符合现代生活的节奏、方式,而前者,却已被“幼稚”二字取代。这何尝又不是座围城。

  “围城”是人生必经的心理过程,是世俗的压迫,是现代生活的负面影响,我不禁开始为未来担忧起来……

  《围城》读后感 篇3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这次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读后感 篇4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此句或许便是该书书名的由来,寥寥数字,勾画出了一副若在眼前的画面。爱情,或许是文学最为钟爱的主题,自《诗经》之“关雎”到民国的张爱玲,再至当下,几千年的文化发展史,这是一个不曾中断的话题,道尽了人们在爱情里的喜乐悲欢。

  如同钱老先生所言,城外的人,总是想冲进去的,但疑问之处在于,为何城内的人在冲进去之后,又想着如何逃离呢?更有甚者,如“扬州八怪”的金农所言“伤人手,不可治”,此君对于围城,大有远离才安全之意。

  但也有如金岳霖者,在“围城”里独自游走一生,或许在精神里,林徽因是始终伴他左右的。金老先生或许是围城之内与金农隔墙而望的两类人的典型代表。

  一个人,或者说,两个人,在城外与城内是为何会出现如此的差异?当两人爱之切切、急欲携手进入城内之时,这段路途上何事影响了原本的计划?

  当两人携手欲共度今生之时,此时,便出现了一个问题,原本独立的两个人,从此便被牵连在了一起,由一个人的生活变成了两个人一起的生活,从某种意义而言,两个人将要融合成另外的“一个人”。有爱情到婚姻的过程,对每一个人而言,都将是一种转化。

  “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当张爱玲如此的姿态面对着胡兰成之时,便已可预示他们的结局。

  爱情里的两个人,或许应当是独立而自由的,这种独立和自由,并不是说两个人得是相隔万里、平行而前,只留下相互眺望。而是应当保留着各自独立的本性,意识之中,总有一些区域是你自己的,而不能“低到了尘埃里”没有了自己。倘若更甚的,“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除了一朵花来”,那作为一个旁观者的我,很希望她是一直欢喜的。

  《围城》读后感 篇5

  假日里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感受颇深,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刘墉说:“我们总以为世界的温暖全来自阳光,其实脚下的大地更有着令人惊异的热力。天没暖,大地先暖,所以有许多花能钻出冰雪绽放;人情不暖,大地先暖,所以我们能在尘世做一剂清流。”很多时候,我们总以为别人的生活丰富多彩,总想闯进别人的生活之中。但事实上这些都是错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围城,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困惑与愁苦。同样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精彩。

  《围城》读后感 篇6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读完《围城》,我发现,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围城》读后感 篇7

  钟书先生说他是“锱铢积累”写完《围城》的,杨绛先生说她是“锱铢积累”读完《围城》的,而我是“蜗牛步行”欣赏完的,当然这个说法有点夸张。说实话,我用了差不多一个月才把《围城》看完(利用的是课余时间),因此很多同学都笑话我说:“你怎么还没有看完?我已经看完了两本书啦”。当时听了,也有点不以为然,《围城》就像是一杯茶,要慢慢品尝,才能尝出其中的味道。

  读罢全书,掩卷沉思,我久久不能回过神来,还一直沉浸在小说里头的情景,仿佛自己在对号入座。我在想到底是谁的错呢?或者谁都没有错,两个人彼此都不是很了解的人结合在一起就是一个错,才酝酿成这个伤感的结局。

  读《围城》,之所以读得这么慢,是因为里面真的有太多值得琢磨的地方了,真的可以让你完全沉浸在文字的魅力中,忘情得不能自拔。钱钟书先生以其丰富的人生阅历,给我们展示了用比喻做主菜的文化盛宴。那些比喻句相当的新颖,体现了作者超强的生活洞察力和敏感度。他不会把常见的比喻硬生生地插在书中,而是根据生活的发现,哪怕是很细微的事情,也可以让钱钟书先生把它加以生动化,从而拉近读者和《围城》的距离,使得读者在异乡遇知己的亲切感油然而生。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些难懂的字词和比喻句,这时就会停下来慢慢琢磨。“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真的很管用,读了几遍之后茅塞顿开,那一刻就如同在深夜里解答出了一道数学题,那种心情恐怕只有那解题人才知道吧!由此我不禁被感化了,告诉自己要学会观察生活,这世界本来就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一双会发现的眼睛。所有的文学创作都离不开作者的人生阅历与其对生活的发现和感悟。

  对于方鸿渐,很多女人都对他产生好感。他的风流倜傥,擅长言谈都是作者赋予他的个人魅力。但是作者对他更多的是讽刺,方鸿渐是那个时代典型的知识分子的代表,一个爱面子,虚荣心极强,依靠假文凭生活的“博士”。透过他,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社会的复杂,人的虚伪,教育和官僚的腐败。因为假文凭,方鸿渐失去了唐小姐,因为假文凭,他昧着良心地生活,总不得安宁。又因为假文凭,使他不能自信地做人,换工作也是像换衣服那样地快。假文凭,可能会使他瞒过他的丈人,父母亲。可是,永远都不可能骗得过自己的良心。除非我们是一个不会思考的动物,没有思考、没有感情。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也有一张脸,也有两足两手,可是他们只是比猿人稍好看一点,思想和大脑却还没来得及进化。感情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名词。他们戴着假面具招摇过市,竭力满足自己那“来之不易”的虚荣心,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作者借着主人公的性格特征,折射出来了人性的丑陋和当时腐败的社会。印象中一句话很深刻:“这鞋子里的泥巴,恐怕可以抵得上贪官所搜刮的地皮了。”当时我就在想,为什么是地皮呢?地皮下面是不是有更多的肥沃的泥土呢?还有一句就是:“他的眼睛并不顶大,可是反衬出许多政治家所说的大话,大而无当。”我觉得这话妙不可言,我的双手像被操控了似的,大脑皮层不断示意我拍手叫好,只是因为那时是午休,我只好作罢。

  《围城》确实是一部意蕴深刻的佳作,难怪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把它列进高中生必读书目,真希望有更多的同学好好读读这本书。

  《围城》读后感 篇8

  也许是由于学识尚过于浅薄,初读围城时,竟悟不出半分深意,始终困惑我的是书名的由来,不明白这城,是如何筑起来的,锺书先生这城里所围的,究竟是何物,而这何物又是否足为今人所道。

  后来再看时,或许是年岁长了几节,又或许是学识涨了几两,仅是读到那句“把刺刀磨尖当成笔,蘸鲜血当墨水,写在敌人的皮肤上当纸”,便已叫我心惊肉跳。全书看似平直朴实的语言下,藏着的是尖锐而敏感的情愫,撕破平庸的外裳,作者的悲哀是如此锐利,一针见血。宛如斗破苍穹的闪电,割裂天地。那是一个生活在上海沦陷、民族衰亡的年代的作家来自笔尖,最无声的呐喊。随着围城的落笔,我想,先生必定也在这两年里渐渐剥离围住了自己的那座城。

  两年里忧世忧生,唯有时间不可挡。

  主人公方鸿渐,出生在封建家庭,留过洋,稍稍有些才华,骨子里却又是带着虚荣的窘迫文人。他常常感觉自己被吹成一个大肥皂泡泡,未破时五光十色,经人一搠就不知去向。迫于父亲给的压力假造文凭留学归来,在经历了与唐晓芙和苏文纨的两段爱情之后,终和孙柔嘉共结连理。纵观全书,在先生笔下方渐鸿绝算不得一个好文人,他身上缺点很多,与鲍小姐的一夜情,因为优柔寡断他伤害了苏小姐,因为好面子失去了他和唐晓芙的真挚爱情,最后选择了孙小姐,婚后的生活也总是争吵不休,两人时常恶语相向。可我始终觉得他身上有另一种和那个年代迂腐文人不同的东西,也许是他对小城市摩登姑娘的刻薄评价打动了我,也许是他说的那句“世间哪有恋爱?压根是生殖冲动”让捧书的我忍不住轻笑了一声,也许是他不愿像大部分人一样过着平庸的生活。总之,我从这本书里,读到了先生对这个人物的另一种诠释。他是围困在城里的可怜人,却也是那座城里难得的明白人与自由者。

  他是一个被迫生活在上海的矛盾结合体,也是那个时代许许多多上海男人的写照,他与孙柔嘉的婚姻,何尝不是绝大部分人最终的选择。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角色,我以为作者多半会选择在最后添上一段二人的重逢。数年之后,依旧是上海车水马龙的街头,方鸿渐与妻子从市集买了做晚饭的菜正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恍惚受到感应一般地转头,恰巧瞥见唐晓芙施施然从一辆洋车上下来,她的眉眼仍是当年那个稚嫩的如新鲜水果般的小姑娘,只是手上的蓝宝石戒指和她左手搀住的满脑肥肠的中年男人出卖了她,方鸿渐不自觉将妻子的手握得紧了又紧,大步朝家走去。

  似是故人,却又非是故人来。

  其实作者如果让唐晓芙和方鸿渐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然而我们不难揣测,不管娶了谁,结婚后总会有那么几刻发现娶的并非意中人。故事里如此,生活中亦如此。

  而上海,作为一个爆发的都市,从来就没有山水花柳作为春的安顿。

  “可能是因为故事中死人太多了,枉死者没有消磨掉的生命力都迸作春天的生意”,不知写出这句话的先生,在那年炮火连天的上海的春天里,是否受到了一种生机透芽的痛痒,如同婴孩出齿时的牙龈肉一般。

  读完此书,更像是体验了一把山中清扰的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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