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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初一作文

时间:2022-09-30 11:13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平时应该都写过作文吧,很多同学作文能拿满分,很多同学却害怕写作文,要想写好作文必须得多学多练。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朋友初一作文(经典篇),供大家学习参考!

  朋友初一作文 篇1

  当27日的凌晨2点,我从碧海蓝天的菲律宾回到北京。一到家,就听到震得我头晕血压高的僵耗。居然是高明?永远的离开了我们?真的是太震惊啦!瞬间脑海里全是高明的音容笑貌。

  我没有赶上去送他,没有赶上再见他最后一面,想想这就是我们的缘分吧,让我的记忆里,让我的心里永远留着他的笑容和快乐。我们的手机上都有对方的名字,但几年都不会联系,在我的心里他从来都不需要帮忙,而是我需要帮助时都会想到他。每次给他打电话~他的第一句话肯定是“有什么事~说!”接下来就是调侃。一个永远乐于助人、一个永远快乐的人,这就是我认识的高明。

  虽然和高明做了很多年的朋友,但在我的记忆里,只和他长聊过三次,第一次,是他事业有成时,他给我讲他的工作、他的入党、他的儿子,感慨他父亲没有看到今天他的成绩。第二次,是我们俩同一年,同时下岗,在不同的国营单位,受到不同的审查,心烦意乱的我打电话约他一起吃饭,他说“我兜里只有400元钱,你觉得够吃就去吃。”于是我们找了一个小饭店,吃了好久。当时我在被人查账的关口心情很不好,他一直在讲笑话,一直在开导我,在我们分手时,他告诉我“他很少和别人~尤其是女人讲这么多话,我也告诉他,今天你才像一个哥哥。第三次,是四十年大庆,早上6点他来接我一起去杰王府,他一直在讲他的太太,太太的手术,太太的`康复,他如何给太太做饭。我们一路探讨怎么做饭,讨论那个饭店的饭好吃,那些有营养,我告诉他“你真的是老了。今天才像一个丈夫”他真的是陶醉在他那快乐的家庭生活里。

  由于他住美林花园我们约在十号院后面的河边见面,我和金敏说,咱们慢点走,他老说他身体好就让他多走点吧。我们走到三分之一就见到了他,说我们赖皮,说给老婆做饭才做到一半就跑出来了,还要回去接着做。看到他滑稽的样子,我们都笑的很开心。这就是我最后见到的高明。 (作文大全 www.ivzW.com)

  永别啦!高明,我们永远怀念你。朋友们都说你风流倜傥,吃喝玩乐你也够了,天堂里可能需要你打破宁静。高明祝~你在天堂里还是那么的快乐,还是那么的仗义,还是那么的风风火火。

  朋友初一作文 篇2

  “喂,张津萌,又在看什么书呢!”正在专心致志看书的我,被一句亲切而又温柔的话语惊动了,抬头一看,原来是我的好朋友王晨哪。

  说起王晨,我俩的友谊可不是一句两句能够说完的,我俩可是六年的朋友,六年的对手,六年的知己呐!

  我和王晨成为好朋友时,那可就是我俩认识三年后的事情了。呵呵,记得她刚转到东城的时候,立马考了年级第一,我便在心里和她暗暗较劲,我一定要超过她!于是我们便成为了对手,每次考试我们都要比一比。说实在的,我那时候挺佩服王晨的觉得她懂得的很多,但现实生活中,和她玩的机会并不多,所以即使我们相处了两年,关系也并不是很好。但当年级慢慢大的时候,思想也许成熟了很多,我们也不知不觉发现,对方就是自己一直以来要找的人,——一个真真正正的朋友。每次和她聊天时总会有一种莫名奇妙的感动,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悦,一种真正找到了一生的知己的感觉!

  王晨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乌黑的长长的头发,特别是笑起来,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便与那对可爱的酒窝交相辉映,编织成一副美丽动人的人物图画。当我开心时,她也会和我一起开心,用她那双独特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仿佛在对我说:“别忘了还有我呢,哈哈!”每当这时,我的心似乎和她的心连在了一起,形影不离,相依相伴。每当我伤心时,只要听到她那句“别伤心,不要再想了”,我的心就会倍加温暖。同样,见到她高兴,我也会不知不觉地高兴起来,看到她伤心,我也很不愉快。和王晨在一起时,就觉得有一种依靠,有一种十分满足的快乐。直到现在,我只要一听到王晨的名字,便会从心底涌起一股暖流,一种发自肺腑的感动。

  就这样,我们度过了愉快的四年的生活,那是我最难忘的四年。我们一起来到了育才中学,虽然到现在聊天甚至见面的机会并不是很多,但我一直把王晨当作我心底最知心、最珍贵的朋友。最记得的是圣诞节时王晨给我的贺卡最后的落款写着:“永远的最最……最好的朋友,王晨”,我便会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个真正的朋友并不容易,我很满足。王晨是我童年到现在最好的朋友,她伴我从二年级走到了七年级,从童年走到了少年。我希望我和王晨的感情会越来越深厚,更希望我们的友谊会天长地久!

  朋友初一作文 篇3

  我的好朋友很特别,它不是人,而是一条狗,一条血统纯正的京巴狗。它的名字叫威威,当然这个名字是我帮它取的,因为我叫李威。

  它披着一身长长的黄棕色的毛,大大的眼睛往外凸着,像两只大大的鱼眼。塌塌的鼻子,瘪瘪的嘴,这导致我的弟弟一看见它以为是外星人派来的“间谍”呢。

  当很小的时候,它就很调皮。最喜欢去鞋架那儿玩,闻臭臭的鞋,把它们东一只,西一双地叼走,藏起来,害得我们出门前走位找不到一双鞋而满屋子折腾。它还一有机会就会啃食奶奶的在院子里种的小青菜,还在上面打滚儿,把小青菜糟蹋的面目全非,气得奶奶要打它。但在这时,它总会躲到我怀里逃过一劫。

  等它渐渐长大,它就更惹人喜爱了。

  说它善良吧,它的确很友善,看见熟人,摇头摆尾,不停地往来人身上扑,把它的口水全抹到你身上;可是,它要是见了生人,就会狂吠不止,一副凶相,把我好几个来我家的同学都吓跑了。真是一条尽职的看家狗啊!

  我家的威威,有着一颗爱美之心,看见美女就控制不住。还记得那一次,我带它到公园遛弯,刚好有一位大哥哥也带着一条京巴在散步。威威一看到那条京巴,就飞快地冲上去,转瞬间就变成它溜我了。它冲到那条京巴狗的后面,然后用它的“手”去摸那条狗的后背。我赶紧叫它快回来。可是它完全不理我。于是我采取强制措施,拉住狗绳。这时,那位大哥哥对我说:“你下次拉好你的狗,差点吓着我家妞妞。”妞妞?原来那是一只母狗啊!怪不得它这么激动,原来是看到美女了啊。看着它那不舍的眼神,我心中暗笑:“真是个大花痴啊。”

  它还是一个十足的吃货,他吃骨头时,你可千万别惹它,那时候,只要你敢接近骨头,它喉咙里会发出低吼,用“手”摁住骨头。让你看了马上会退避三舍。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威威。关于它的故事还有很多,再说半天也说不完。而现在我住在姑姑家,好久没见到它了。我好想你啊,威威!你过得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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