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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6篇

作者:静心 日期:2020-06-01 10:24 

  摘要: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 如果觉得写得不错,记得转发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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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700字)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盲人作家海伦·凯勒的自传小说,这本书介绍了虽然残酷的病魔夺去了海伦的视力和听力及说话能力,但是她在莎莉文老师和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完成了哈佛大学的学业,最终不仅学会了五种语言,而且还成为有名的作家,并且终身致力于残疾人事业,成为许多人学习的好榜样。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是: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遇到困难,都不要害怕、不要退缩,要像海伦一样想尽办法克服困难、战胜困难,只要坚持到底、永不放弃,就能获得成功。

  与这本书结缘,源于一件事。去年暑假,小提琴考级前,有一首曲子很难,我老是拉的不流畅,烦躁时就想放弃考级。这时,妈妈拿出这本书让我读,读完以后我被海伦顽强学习的精神感动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我夜以继日地苦练,反反复复地练习,发准每一个字音,练习,练习,再练习。虽然这很枯燥,而且经常失败,但一想到再坚持一会儿就能把音发准,就能让我所爱的人听到我说话,我就立刻充满了激情和勇气”读到这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是啊,海伦一个盲人,都能坚持学习,绝不放弃,何况我现在遇到的只是一个很小的困难,怎能轻言放弃呢?于是我重又拾起信心坚持不懈地认真练习起来,一遍又一遍,直到满意了为止,现在我的小提琴已考过了八级。 (作文大全 www.ivzW.com)

  我要感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它激励我在学习的路上战胜困难,取得成功。有这样一本好书做我的良师益友,相信我以后的日子会过的更加充实,更加丰富多彩。让我们珍惜今天,为明天而努力学习,像海伦·凯勒那样,朝着自己的梦想努力奋斗吧!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700字)

  是谁能让我时间过的充实的?是谁让我精力充沛的?又是谁鼓励我向困难前进?它就是——书。

  如果说一本好书能让一个人受益终生的话,那么我就有一本这样的书。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那本书是黄蓓佳阿姨写的《今天我是升旗手》。

  我在书摊里看到这本书时,看到作者名字时总觉得在哪儿看到过。便买了回去看。

  回家时囫囵吞枣的看了一小章,我就被主人公肖晓拾金不昧的精神给感动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肖晓,主人公肖晓出身于军人家庭,崇拜英雄,是一个品学兼优、有着优良品质和有上进心的人。他心中有一个愿望:当一回学校的升旗手,但愿望总是和他擦肩而过。他没有放弃努力,帮助“学习尖子”林茜茜,帮助“追星族”祝小娜,和包郝、马驭等同学智抓“偷猴贼”,但还是犯了一些错误……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他在临近小学毕业的时候在希望小学和本校师生面下亲手升起了鲜艳的五星红旗。

  我随主人公肖晓的情感线走。他受委屈时,我为他的难过;他流泪了,我也跟着流泪;看到他帮助了那么多的同学;我心中不仅对他起了敬畏之情;他的梦想是实现了,我心里无比的高兴……

  看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很大。每当遇到困难时我想起肖晓。他也不是遇到了多少困难,几次都没实现自己的梦想吗?他也从没放弃,一直都在努力,最终还不是实现了梦想吗?我瞬间就鼓起了信心。

  我在成绩上也屡屡受挫,从未考上过高分。我以肖晓为榜样,激励我在学校努力学习,课后认真复习。那时起我从一个地理、生物不及格的女孩,变到这两门都及格了的女孩。这次期中我终于考到了理想的分数。

  每当我在数学题上徘徊时,看到书桌前的《今天我是升旗手》时我又调整烦躁的大脑,从新开始做题目,直到做出来。

  “就算你的愿望一次次落空,也没关系。但一定要坚定和沉着!那么你一定就会成功。”这句话是朗费罗说,也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700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五年级/700字)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一/700字)

  书是智慧的泉源,也是知识的结晶,而没有书,就如同没有食物,使人没有知识的力量,所以哥德说:“读一本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书在外表看来不甚起眼,但当你翻开歌剧魅影时,你会发现魅影面对他那张被诅咒的脸,因为他怕被世人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他,只能躲躲藏藏的戴上面具行动,不愿面对残酷的现实,这时,你会替他感到怜惜,所以书,可以带领我们进入梦幻的书中世界

  但要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在这浩瀚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书莫非是西洋名着——《老人与海》,它是一个有关一位老人出海捕鱼的故事,由于那位老人已经连续79天没

  有钓到鱼了,面对别人的耻笑他依旧出海捕鱼,而不管是马丁资助给桑蒂阿哥一些补结品,还是桑蒂阿哥跟黑人比利器的情节,都让我陶醉在其中!尤其生存在全世

  界有百分之七十面积是海洋地球的我们,可以藉这本书了解渔夫的辛苦,体会渔夫的心情。

  但是最让我佩服的,是他的毅力,因为,不管别人嘲

  笑他多少次,他还是会乘风破浪的出海捕鱼,就算遇到了无数的挫折,他依然拿着钓竿等着大鱼上钩。而且,不管他碰到暗礁,还是被鲨鱼突击,都不会击退他破釜沉舟的决心,因为他想,即使运气欠佳,只要秉持着一颗坚持的心,最后一定会成功的!终于”上天不负好心人”桑蒂阿哥钓到了一只巨大无比的旗鱼,并与它折磨S

  了三天三夜,虽然在返航的路上,旗鱼已被鲨鱼吃得一干二净,剩下鱼骨,但是,这过程使其他渔夫都对他啧啧称奇。

  所以对我而言,老人与海不只是一个老人跟海搏斗的故事,更是教我毅力的一位导师啊!尤其当我遇到挫折时,我就会想起老人坚持的决心,之后就会鼓励自己从挫折中站起来,愈挫愈勇,迎接新的挑战,而且我在书上还学到只要有一颗义无反顾的心,在难的挑战也能迎刃而解!

  所以阅读一本本书可以让人沉醉在其中,也能看见人生的真谛!来吧!跟我一起遨游书中世界吧!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二/700字)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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