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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朋友的1000字作文

作者:静心 日期:2020-06-30 09:37 

  摘要:如果你有一天在路上看见一个背着一大袋礼物的人,千万别以为他是圣诞老人。为什么?咳咳,因为那个人就是我... 如果觉得写得不错,记得转发分享哦!

  本文《关于朋友的1000字作文》由作文大全(ivzw.com)小编推荐,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朋友多得不得了高三/1000字

  如果你有一天在路上看见一个背着一大袋礼物的人,千万别以为他是圣诞老人。为什么?咳咳,因为那个人就是我!为什么我一出门就要背着一大袋的礼物呢?那是因为,我的朋友多得不得了!随便在路上一走,就可以碰到一大堆老朋友。既然遇见了,总要送点礼物给人家的吧?就这样,我每次出门都会被个大袋子,里面装满礼物!

  就拿今天来说吧,因为家里的电话坏了,今天上午老妈叫我去外婆家告诉外婆明天晚上来我们家吃饭————既然是明天吃饭,为什么要我今天就去呢?因为老妈非常了解我,知道我一出门就会遇到一大堆老朋友,那么多朋友,去聚聚会叙叙旧什么的就得花费好多时间。所以,为了不误事,我不得不今天上午就出门。于是我换好衣服,背上大袋子出门去了。外婆家离我家不是很近,要坐公交车去————我刚刚走上车,就看见一个非常可爱的女生坐在车上,似乎有些熟悉:“咦?你是————”“你怎么不认识我啦?那么无情无义!”那个女生说道。我再定睛一看,呀,这不是我的幼儿园同学兼好友小蒙么!我赶紧送上一份礼物,她高兴的收下了:“我们好久没见了,不如去咖啡馆叙叙旧吧?我知道一个很好的咖啡馆……”于是,我和她换了一辆车,就去了那家咖啡馆。

  到了咖啡馆,还没坐下呢,老板就拉住了我:“呀!你不是张陈怡吗?”“嗯?您是……”我一下子想不起来这位大叔是谁了。“你不记得我了?我就是你老爸的同事他媳妇的叔叔呀!”这么一说,我恍然大悟:“您不就是那个开西饼屋失败后又开咖啡馆的刘叔叔吗?”“是呀是呀!就是我!”老板笑眯眯的答应了。“我刚好带了礼物,送给您!”“谢谢啊,来来来,我们一起到那边的小包厢里去说说……”老板拉着我和小蒙去了一个专门给VIP用户使用的小包厢。我们从中国清朝的衰败说到最新出的电影《赛车总动员2》,说了足足十二个小时!终于,老板看天黑了,就让我回家去。 (作文大全 Www.ivzW.com)

  我和小蒙告别后,想起老妈给我的任务,就往外婆家走。走着走着,我发现我迷路了!于是我赶紧拉住一个过路的大妈:“大妈,***小区(保护外婆她老人家的隐私,哈哈)怎么走啊?”那个大妈盯着我,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那个……您是……”“我就是你外婆的前同事的女儿她同学的妈妈呀!”那个大妈笑着拍着我,结果她力气太大,我差点口吐白沫晕过去。好不容易清醒了一会,我才想起来:“您不就是那个……王大妈……?”“没错!你那么晚出来干啥呀?不如去我家坐坐,我请你吃宵夜!”于是,我稀里糊涂地跟着大妈到了她家,送上了礼物。结果王大妈精力旺盛,唾沫横飞地说的我都困了,她还精神抖擞……

  说着说着,我睡着了,第二天醒来一看,我竟然还躺在王大妈家的客厅沙发上!我还要去外婆家呢!我赶紧和王大妈告别,往外婆家走。在外婆家楼下,看见一群男孩子在踢足球。“真有活力啊!”我感慨道。“咦……你不就是张陈怡吗?”其中一个男孩说道,“你和我们小时候不是经常在一起玩的吗?长大了怎么就忘了我们了呀!”想起来了,小时候我是个假小子,每天吃过午饭都会下来和男孩子们一起玩————这群男生当初还是拖着鼻涕被我欺负的小孩子呢!“你也和我们一起来玩吧!”一个男生说。“好呀!”我先给他们一人一份礼物,这才和他们高高兴兴地踢起足球来。

  等我们高兴地告别时,我一看表,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我突然想起来,我是来叫外婆去我们家吃饭的呀,现在都五点多了,外婆估计都吃好饭了!我只好无功而返,回家后,听见老妈一声叹息:“看来以后我还是自己出门吧!”

  篇二:我有一个朋友(高三/1000字)

  我有一个朋友,她家很有钱。

  她很快乐,但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她家很穷。而现在她也很“快乐”。过着“舒适”的生活,要钱有钱,没人束缚,每天可以花钱请朋友来家里打麻将,朋友也很乐意为她“排忧解难”,每天从早到晚,每天忙得不亦说乎,就当替人打工,但工资很高。

  她以前是个淑女,但现在像个男孩,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掉一滴眼泪。

  她的梦想很简单,赶快长大,赶紧嫁个穷农民汉,因为她觉她爸就是个富贵者的“好榜样”。

  她开始怀念,怀念快乐而贫穷的日子,怀念童年时的那碗番薯粥,酸菜以及她跟小伙伴们一起玩过的泥巴,她怀念那间老屋,很挤的一间老屋,厨房和卧室只隔了一块帘布,只有一张床,她跟父母睡在一起,同盖一条被子,很温暖,很亲切。她开始怀念那漫山遍野的花和草木,她曾经跟着父母一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父母在田里干活,她在花中草中打滚。那时她有一个梦想,就是一辈子就这么过。

  然而,一个不幸的夜晚将她带到了这个满是钢筋水泥的陌生城市,到处是高楼大厦,一片灯红酒绿的影像让她觉得新奇而又心生惶恐。这到底是怎样一块地?那天晚上她父亲喝得很醉,口里不停地含笑说:“永别了,穷日子!永别了,穷山沟!哈哈……哈哈……城市,打开大门迎接我!”她一脸雾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父亲的举动把她吓坏了,她以为父亲疯了。没想到父亲中了一千万大奖,更没想到父亲用一个一千万换来了几十个一千万,后来她发现父亲真的疯了。

  她父亲有了一大笔钱,数不完的钱。只见她的家越来越大,越来越豪华了。父母在自己身边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她变得很怪,整天不理人,后来她发现父母经常吵架,又发现父亲经常带一个莫名其妙的陌生女人回家,而且她发现发现父亲似乎会变魔术,能把一个一千万变成好几个一千万,把一块金子变成一堆金子,把一堆金子变成一座金山,再把一座金山变成一堆女人。家里的访客越来越多,一个个穿得华丽而妖艳,这使她非常烦恼,她跑去找父亲说理,不料被父亲赏了一掌:“大人的事,小孩别管!”那年她都已经十六岁了,她怕,于是她躲起来,终日不见外人。

  终于有一天,她发觉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于是她坚强起来,不再为任何事伤心流泪。她要给自己的心镀一层铬。

  于是她就变成了今天的她,她不再有伤心事,她从一个脆弱女孩变成一个”坚强的男孩”,于是,她似乎很快乐,每天吃完就喝,喝完后就打麻将,腻了就去迪厅,累了随处一躺,生活反倒无忧无虑.

  18岁那年,她做了一个决定.用自己的生命唤醒沉睡的父亲.无意之中来到一个湖边.但过惯了好生活,面对死亡这可怕的恶魔还是哆嗦了.她始终不敢跳下去.她离开了那个湖.像丢了魂的人一样走在街上.到了马路旁,过那条大道是回家的必经之路.她漫不经心的走着,没有注意四处的所有.很不幸,这次她总算实现了自己的一个愿望的初步.用自己的生命唤醒父亲.出车祸了.她被送进医院.抢救及时,她没能如愿.这天母亲匆忙赶来,她第一次醒来的时候发现父母都在.但第二次醒来的时候发现只有母亲在.更不幸得是,她没能唤醒父亲.她很失望.决定失去自己的所有记忆,不再有任何有关父亲的回忆.她真的失忆了.

  20岁那年,她终于如愿的过上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她嫁给了一个穷农民汗.从此不再踏进城市半步!

  她现在很快乐.就像一个无忧无虑的神仙.

  我有一个朋友,她家很穷,她很快乐.每天无忧无虑

  篇三:不可或缺的朋友(高三/1000字)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题记

  朝阳和夕暮出生的那天,两声洪亮的蹄哭划破了四合院里宁静的一小片天空。李大爷的鸽全飞来落在电线上,往来道贺的亲朋好友络绎不绝,小小的四合院熙熙攘攘,热闹非凡。人们都说这是一对双生花,带着与生修来的缘分。

  小朝阳和小夕暮比一般孩子都要好,这两双如出一辙的清澈眸瞳在老街温熙的阳光下熠熠生辉。每当他俩小手牵着小手蹦蹦跳跳地走过年久失修却风韵沉敛的老路,路边卖油条的大妈总会打趣到:“唉哟喂,这两孩子和亲哥俩儿一样好唉!”这话一出口,他们总会相视一笑,两只手愈发握得紧,就像两枚齿轮一样契合。这样的天真快乐渗透在老街的每一个角落,而他们的故事这条老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懵懂的童年过去,青涩的花季破空而来,不曾想这花季却带来一个如花般的少女,竟那样轻而易举的扰乱了伯牙子期的和弦。

  当沈笑笑站在讲台上的一刹那,夕暮只觉得有一股温润的阳光流进他的双瞳,一直渗到心房,微波荡漾。少年的爱总是青涩而又可爱的,在某个放学的下午,教室只剩下沈笑笑和夕暮。当沈笑笑悠闲地收拾书包时,青涩的少年就那样搓着手颤颤微微地来到她身后,憋着一张通红的脸,“笑笑,我,我喜欢你”,沈笑笑一惊,书从手中掉落,夕暮稳稳接住,双手捧上,沈笑笑怎么敢接,仿佛接了这本书就等于接受了他的情意,她低着头,却能感觉得到他灼热炽烈的注视。沈笑笑寻思良久:“夕暮,我不能接受你的心意,因为我喜欢的人,是朝阳……”话毕她抢走书就疾步跑出教室,路过走廊时却猛的一滞,那里站着的不正是朝阳!他手中握着一颗篮球,额上和坦露的肩上滴着汗水,这份男子汉特有的气息让她迷乱,四目交接,沈笑笑心脏漏跳一拍,忽而她又跑开了,跑得比刚才更快。

  “朝阳?”

  “夕暮,我……”

  “你都听到了,怎么,想笑话我么?”

  “不是的,夕暮”

  “你不用解释。你也喜欢她对不对”

  朝阳微皱着眉头,对于这种情况,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沉默,可恰恰沉默,在夕暮看来就是默认。他用力朝阳挥了一拳,气愤愤地走了。朝阳扶着墙,手中的球落在地上,“嘣嘣嘣”却像极了什么破碎的声音。

  命运总是挑逗你的极限又让你忽觉当初的坚持没有丝毫意义。

  沈笑笑转学了,班主任的答复是她家突生变故。她轻轻的来,又轻轻的走了,就像一片云飘过,不留痕迹。

  于是朝阳和夕暮又开始形影不离,一起上下学,一起打球做作业,过着寻常的中学生生活。谁都识趣的没再提起。可被投下石子的湖水,波澜之后,还是那往日的平静吗?道貌岸然的过活,就可以当她没来过吗?

  光阴似箭,转眼朝阳和夕暮已大学毕业,昔日的青葱岁月随着毕业典礼的结束而落下帷幕,朋友同学早就各奔东西,可他俩,依然在一起,从未分离。这不过是白开水表面漂浮的油脂,看似幸福。

  今天是A公司应试的日子。

  朝阳和夕暮都正襟危坐,在圆桌一面,冷汗涔涔,而另一方审核员推推银边眼镜,锐利如鹰隼的目光射向他们,两人都身心一颤。

  “你俩的文凭经历都差不多,可是一山不能容二虎你们也明白,所以我给你们同一份任务,你们分别给我交一份公司上市的企划,谁做得好就用谁。”

  回公寓的路上两人相安无言,各有各的心事。

  交企划的这天,恰逢冬至,街上行人萧疏,天色沉沉,大风刮无休止,朝阳和夕暮也面色沉重,谁都明白裁决下来的时刻就是分道扬彪的时刻,人如其名,朝阳和日暮怎么可能共存一片天呢!

  “我们决定录用夕暮”审判终了,夕暮得到了这份行政总监的工作,朝阳虽略感失落,却微笑着祝福他。

  “朝阳,你的企划虽不错,但夕暮的比你更详尽更全面。”他接过那份企划书,下一秒,无边的愤怒潮涌般侵入心智。

  “为什么你要这样做?我们是最好的兄弟啊!你怎么能抄袭我的企划书!”朝阳揪着夕暮的衣领将他推倒墙上。

  “为什么?”夕暮嘲笑着重复一遍,“我凭什么什么都要让给你!工作?还是沈笑笑?”

  朝阳呆滞在原地。夕暮推开他扬长而去,原来裂痕从那时起就存在了,他已无能为力,一颗远去的心如何收得回来,就算伯牙摔了心爱之琴,子期也回不来啊。

  朝阳明了,他拿起自己的简历走向了B公司。

  ……

  夕暮野心勃勃。雷厉风行的手段让他在短短几年就坐上副总之位,却也得罪不少人,他们恨不得把夕暮从职位上扯下来跺几脚。而这一切,朝阳都默默的看在眼里。

  十年过去,夕暮所在的A公司因金融危机倒闭,再精明的资本家也无力回天。而朝阳所在的B公司却借机上位,越办越火。

  今天天气奇好,这座冷漠的城市终于迎来久违的春光明媚。朝阳踱着步走在芙蓉大道。突然,他顿住了脚步,那个令他快乐令他伤心令他此生难忘的“兄弟”此时竟胡子拉茬,颓废不堪地坐在街边,十根手指深深插入头发,表情痛苦。他似是感觉到了什么,抬起头来,四目相接,只这一眼,所有风景都黯然失色,只这一眼,跨越了十年。

  多少挚友在十年里分离,可相同的回忆,无论快乐,还是伤痛,都真实地活在心底,如何忘得了呢?

  “林夕暮,你个浑蛋,我等你这么多年,怎么还不回家,走啦!”

  篇四:我们还是好朋友(高三/1000字)

  在一片晴朗的蓝天下,只有我与彤彤的背影。在这几年来彤彤她变了……

  彤彤是我第一个交到的朋友,是在一个炎热的夏季,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

  我走进幼儿园,就感到陌生,一种恐惧感也流进我的心里,这时,彤彤走了过来,说:“你好我叫张凌彤,大家都叫我彤彤。我们能交个朋友吗?”她诚恳的问道。半晌,我结结巴巴地说“:你好,…我…叫沈逸如…你能和…我交朋友…我很高兴……”她突然拍了拍我肩膀,爽朗的笑了几声,说:“你不要害怕嘛!好了,从此,我们就是好朋友了。”她的一句话,使我的恐惧感立即化为了感动。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经常在大人的陪伴下,手拉手去草坪、公园这些地方玩耍。大人们也都说我们是最好的小姐妹,因为我们经常互相关照,有好吃的糖果呀、面包呀、都一起分享,真是可以亲姐妹啊!

  过了几年,我上小学了,这应该是高兴的事才对,可唯一遗憾的是,彤彤不和我一个小学。

  放学了,我意外的发现彤彤的母亲。我连忙跑去,急急地问:“阿姨,请问彤彤在那个学校上学?可不可以告诉我?”彤彤地妈妈亲切的说道:“在光外,很远,我们也搬家了。”我心想:我是不可能再与她手拉手去嬉戏玩耍了。心中有一种失落的感觉。

  回到家后,我老是一人独自皱着眉头,一句话都不说。我觉得我应该出去散散心,便对妈妈打了声招呼,独自出门了。

  我走到我和彤彤经常去的花园,的坐在花园的小凳上,“闻”着清新的空气,我却觉得空气有种苦涩又有种酸酸地味道。

  我突然感到远处有个熟悉的背影,我吃了一惊——那竟是彤彤!我飞奔过去。彤彤也吓了一大跳,她本来想发一下小脾气,见是我,才压住了火气,毕竟我们是最好的朋友,那会随便发脾气呢!我先跟她诚恳的道了歉,然后激动的问她为何在这?不是已经搬家了吗?你在做什么?我一连串问了三个问题,问得我差点喘不过气来。她微微一笑,她的笑容犹如窗前的第一缕阳光,灿烂、明媚、淡雅。她说:“我为什么不能来?这里充满我们美好的回忆,我也有理由再来瞧瞧啊”彤彤一向说话也是十分地成熟,随和,不说伤人话,与她交了朋友,是很值得的。彤彤突然说:“我要走了…有空要来找我哦!”我才回过神来,准备送她去车站,但彤彤却说:“不用了,我不想你那么累……”唉,她总是那么关心人,我心里又是一阵感动的波纹在翻腾。

  七年过了,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如流水般的从我指尖哗哗流过。我没见彤彤也有七年了……我几乎每天在想念她,可时间一长,也渐渐忘了她。

  我有一次心不在焉地在路上走着,不料撞到一个人——那正是多年不见的彤彤。我之前对她开始有点陌生,便不住的道歉,她依然生气地瞪着我。我却突然认出了她,我惊叫:“彤彤”!经我怎么一喊,她倒吓坏了,她还没认出我,她怒气冲冲地对我说:“你是谁?”我摇着她的手,说:“我是小如啊!沈逸如呀,你不记得我了吗?张凌彤?”彤彤先是愣了一下,又有点不耐烦地问:“什么事啊,什么事不能以后说,非要现在说?”这句话足够让我失望了。没等我开口,彤彤已经似乎用尽全力将我的手甩开了,还恶狠狠地扔下了一句:“我实话告诉你吧,其实我早就看你不顺眼了,你也别老缠着我,我看,我们还是断绝关系吧!”这下到我愣了一下了,我心里一片空白,一股股酸溜溜的水灌满了整个肚子。我望着彤彤的背影,那还是我的好姐妹彤彤吗?还是刚认识的时候笑得一脸灿烂的彤彤吗?

  我回到家后,天上下起了蒙蒙小雨,如樱花般温柔地飘落下来,让我想起了儿时天真地彤彤,天上划过一道闪光,划破了整个天空,过了一会,远处传来了低沉得雷声,让我想起了现在的彤彤……

  我心想,彤彤无论你认不认我做你的好朋友,但我依然认你做好朋友。

  篇五:我的小狗朋友(高三/1000字)

  “好好好!抱一下!”

  "汪汪!”

  ……

  每当我跨进姥姥家的大门,那只叫“点点”的小黑狗便兴冲冲地奔来迎接我,让我抱抱它,摸摸它的头。

  它之所以叫“点点”,因为它才一点点,很小,只有28厘米长。而它似乎也很喜欢这个昵称,只要听到“点点”两个字,它都会摇头摆尾地跑来。

  点点是一只短毛犬。它的耳朵特别灵巧,短短的,下垂着;在细细的眉毛下,一双葡萄似的大眼睛警惕地看着周围,以防有“不速之客”——其他小动物抢走它的食物;一个三角形的鼻子下方,有一张长长的嘴,好像让它一下子变成了狼相;它腹部的毛是雪白色的,而背部与四肢的毛是黑的,好像是一个穿白衬衣,黑西服的绅士;在身体最后面,有一个蓬松的,上翘的小尾巴,要不是它,点点就成狼了。

  点点很机灵聪明。那是在去年冬天,点点很无聊,无意中发现在我的课桌上有一个毛线团。它努力地往上爬,试图爬上去,可一次又一次地摔下来。怎么办?它灵机一动,先把我找到,然后在我面前狂叫。我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就让它带路。它把我带到书桌前,我以为它的目的是让我好好学习,便摸摸它的头,坐下来,准备打开本下写作业。没想到刚坐稳,它一个箭步冲上来,从我脚上跳到膝盖上,又爬到我身后,揪着我后面的衣服往上爬,踏着我的头,跳到了书桌上,叼起了小毛线团,又按“原路”返回地面,转过身来朝我叫了两声,好像在说:“谢谢!”便叼着线团跑了。好聪明的点点!

  点点母性十足。去年初秋,随着四句稚嫩的“汪汪”声,点点生下了四只小狗崽——它做母亲了!做了母亲的点点,不像我的朋友了,反倒似我的敌人,不准许我靠近它的宝宝半步。这天,我回来时,发现小狗崽与点点都不见了!我找遍了每个屋子,连根狗毛都没看见,不禁有些伤感,心里空洞极了:多年的好朋友离奇失踪了。

  我低下头,出了门,漫无目的地走着,想着点点的可爱模样,又想着小狗崽们娇滴滴的声音,仿佛这声音就在耳边,我已经听到……我抱着说不出的惊喜猛地抬起头来,却什么也没看见。头一次又一次地抬起又低下,表情一次又一次地由喜悦化成沮丧,失落甚至茫然……

  这时,从远处隐隐约约又传来了一阵混乱的“汪汪”声。我没寄托太大希望,认为这又是一场泡影。我无任何表情地又抬起头——还是什么都没有!我正准备低头,一想:这声音好像是真的!我仔细一听:有雄浑的声音,像是只大狗;有一片轻柔的声音,好像是一群小狗……难道是……点点与小狗崽?我立即循声追去,一口气跑到河岸边。我一瞧:哇!真是点点他们……我兴奋极了,连忙招呼它回家吃肉骨头。它一看,就带着它们那一队回家了。好棒的母亲!

  点点它不仅是一个称职的好母亲,也是我的好伙伴,更是我生活的小帮手。每当我无聊时,它都陪我玩;每当我写作业时,它都安安静静地呆在一旁;每当我出去有事时,它都认认真真地看着门……

  总之,他是我最要好的,最忠实的朋友。

  篇六: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高三/1000字)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每天都跟你说我喜欢你,不为什么就亲亲你;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做希奇古怪的东西,逼你当着我的面尝一小口,就一小口;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要你拉着我的手过马路,绝对不会看来往的车辆;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要你和我一起像小孩子一样,手牵着手晃来晃去,不时的让我转个360度,看你龇着牙骂我坏;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亲自帮你挑衣服,挑手链,挑帅帅的牛仔裤,让每个女孩都羡慕我有个好精神的男朋友;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笨手笨脚的给你织全羊毛的淡灰色围巾,虽然在开头的几排里你会发现有小洞,但是你也必须鼓励我说比恒源祥的还精致;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要你带我去看悲剧的电影,出来的时候还在哭,我要你哄我说,那只是电影,我们不会那样的;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在逛街的时候突然喊饿,然后让你带我去吃火锅,点一大桌的菜,只吃一点就说饱了,看你睁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绝望可怜样,因为我要你都吃完,嘿嘿,火锅时间最久,我喜欢看你吃东西吃到快撑死的样;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在吵架之后就买酒,然后一个人坐在很高的地方看着远方哭;如果是我错,你气得要骂我,多贵的长途我都会打给你,然后静静地乖乖地听你舍不得再教训我的叹气声,我则红着脸咬着嘴唇,暗自庆幸阴谋又得逞;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在得势的时候很嚣张,弱势的时候就装乖,让你觉得纳闷,为什么受委屈的明明是你,可喊冤的却总是我;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给你起很多很多可爱又笨笨的外号,有事没事换着叫;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在你的哥们面前给足你面子,然后背地里算你又欠了我几脚或几下挠;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让自己看上去很漂亮很幸福,不用我说,别人都知道你是绝世好男友;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只在你面前很笨,让你惊喜地发现原来在大家眼里冰雪聪明的我也会犯只有你知道的弱智错误;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在打电话给你的时候很礼貌的和你的父母打招呼,希望他们会对我留下好印象;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要你给我买很便宜但是很特别的戒指,我会把两个带着情侣戒指的手拉到一起,边看边傻笑很久;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鼓励你做你喜欢的事情,干你喜欢的工作,而不要只为了钱或责任束缚自己的梦想,因为人生短短一瞬,快乐最重要;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给你讲三毛,讲张小娴,讲安妮宝贝,讲亦舒,讲张爱玲,讲席慕容,我知道你不一定会爱听,但是我希望你感受得到我渴望真爱能永久的心;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不会阻止你有节制地玩电脑游戏,我也会以当匪首老婆为奋斗目标,帮你偷看旁边的警察溜到了A区还是B区;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因为你而铭记一首歌,将来不论走到哪里,听到那首歌都会让我驻足,让我想起你;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如果我知道我们注定不可能在一起很久,我会永远做你的朋友,告诉你我遇到了爱我的人很快乐,所以你也一定要快乐,然后用一生的孤独来向神灵换取你的幸福;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如果我知道我遇到了疾病或灾难而让我陪不了你很久,我会骗你说我爱上了别人,让我们分手;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如果我死在你前面,我会让你在过了很久不再很伤心的时候才知道我的事,希望那时候已经有人在你的身旁可以安慰你;

  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会希望有来世,让我还做你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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