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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旅程作文1000字6篇

作者:静心 日期:2020-06-22 12:27 

  内容简介:未至泰山时,我只从那千古流传的诗句中读到了它的庄严与雄壮。直到登上泰山时,才知为何如此神圣。他仿佛是... 如果觉得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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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温暖的旅程初三/1000字)

  未至泰山时,我只从那千古流传的诗句中读到了它的庄严与雄壮。

  直到登上泰山时,才知为何如此神圣。

  他仿佛是千古年留下来的艺术瑰宝,随处可见凌厉的大大小小的摩崖石刻,苍劲有力,古朴铿锵,使泰山有了一股浓浓的悠韵与古典之美。

  一路景致是极好的,一路有花香鸟语、葱郁古木;有潺潺小溪之动听,郁郁花香之扑鼻。但是跋涉不久后,便觉有些困难:虽然走过的路与这条路的总长相比相形见绌,但是处的高山,不仅让我脚底发麻,肌肉酸痛,喉咙仿佛要冒出了烟,在急切的呼唤水的到来。

  这恰似拼尽全力1000米跑道,却比它更持久,更费劲,一级级台阶,现在仿佛成了一个个难逾越的目标,每走一步都是那样的吃力,喉咙仿佛喘不过气来,此刻,我也无心欣赏周边的美景,只想一心往上爬,爬一点,再爬一点。

  但我怎么也没料到泰山出了名的雨也会来凑热闹,一路伴随着我。

  正当我竭尽全力踏上一级级台阶时,忽然从山林中刮来一阵狂风,顿时树叶沙沙,整座山仿佛都在呻吟。我的心一下子紧悬起来了在陡峭的山路上跋涉业已耗费了,我全部的精力,如果在骤起狂风,下起大雨,那岂不就雪上加霜了?心中更加不安,我更是加快了步伐,心想只要在大雨降临之前,早点找个能避雨的地方。可是天公不作美,偏在我最无助的时候尽情地宣泄自己的过旺精神。

  斗大的雨滴瞬间从天而降,打在树叶上,打在地面上,打在每个人的头上,打在我的心里我瞬间变得恐慌在这么大的雨里,连避雨都能,还怎样去续前进呢?我真想放弃,而且已经有许多人这么做了。但是难道就这么算了吗?我问自己。不!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坚持下去,人定胜天,我一定要战胜这个困难,只要在坚持,那么再寒冷的天气会变得温暖,再渺小的力量,一会变得强大。 (作文大全 www.Ivzw.com)

  怀着迎难而上的决心和登临泰山之间的憧憬,我披上了雨衣,埋下头,无所谓,继续在雨中穿行。

  雨仿佛看到我的这份勇气,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索性大展淫威,企图以更强烈的攻击,用狂风暴雨浇灭我的一腔热情,击退我的步伐。

  一颗又一颗的雨珠打在我脸上,风一次次粗暴地扯开我的雨衣,更多的雨水打湿了我的衣服。这真是刺骨的寒冷!但是我不断地安慰自己,每走一步,就离终点近了一步,坚持下去,不要让之前所有的努力都白费!终点在脚下费力地推进,我的心也变得更加热烈,感觉有一股暖流在身体里激荡。

  走得越远,我也就越不想放弃不能前功尽弃!

  此时我的全身都湿透了,衣服、鞋子在雨水的浸泡下格外沉重,似乎知觉也在慢慢消失,脚早已麻木,对于跋涉的辛苦浑然不知。要走多少路就不重要了,仿佛眼前是无尽的路,我只感觉到双脚人真慢动,人在前进,尽管目标是那么的遥不可及。此刻我仿佛是在雨中挣扎,周围已经没有多少人了,好像大部分人都已经折转回声响,躲避这一成猛烈的暴风雨。雨淋十分的密集,让视线变得十分的模糊,听一遍的黑暗,仿佛是在黑暗中行进。

  渐渐,路也不远了,透过朦朦胧胧的榆木,我会后看到,在身边有一路标上写着:南天门1千米。跋涉中的人们都十分欣喜,互相鼓劲着,要一起进行最后的冲刺。我也被他们的热情所感染,觉得身体变得更加温暖了,与岛的身体上,也不觉得是那样的冰冷,仿佛要被炽热的内心给蒸发掉,心里只充满着一个念头:冲刺,冲刺!渐渐的,有一些已经成功登上顶峰的人下来了,他们给还在往上冲刺的人们鼓劲:“加油!胜利就在眼前了!”人们也变得振奋,仿佛脚下的路十分平坦,仿佛身体还精力充沛。

  终于,在若隐若现中,南天门出现了。它的到来是这样的令人欢喜,仿佛一切的辛苦都变成了甜蜜的收获。天也慢慢晴朗起来,阳光终于刺破了昏晦的乌云,像一把光明的利剑,赶尽了所有的乌云,瞬间天空又变得明朗起来,我的心也变得十分的活跃。

  终于登上他了!我的心里怀着无比的崇敬和兴奋。心中充满的力量,我再也不是那样的疲惫与寒冷了。

  这次旅行虽不顺利,但它教会了我坚持。它就是一次成长,一次旅程,一次温暖的旅程。

  第二篇:温暖的旅程(初三/1000字)

  有这么一段旅程,不必带繁重的行李,不必四处忙碌的奔波,只有带着满心的愉悦,闭上眼,让风带你去远行。

  也许是我倚在树旁时,也许是我看见远在天边的金霞染上半边天时,上一秒还沉在海底的记忆,这一刻,浮出了水面。

  风停在那个熟悉的巷口。老街的那棵老树已不知在此驻足了多久。听说,它是这里的时光老人,迎着一代又一代新生,又送走一代又一代归途;又听说,它是这里的守护神,守护着这里的庄稼,这里的人们,这里的一草一木。但对于我们来说,它只是我们最爱的玩伴。晨初,露珠无可奈何的落下草尖,鸟儿是在它墨绿的发丝间给早起干活的人们送上一曲轻松小调的,年过花甲的老顽童们是在老树阴下扇着风,笑谈风趣往年的,而我和幼年时的玩伴喜欢攀上它粗壮的腰肢,扯着树枝荡秋千,偶时秀一下自己的独门技巧,你的倒挂金钩,我的金猴捞月,花样百般,可谓是让人大开眼界。这时树下挑水归家的就会笑说:“年轻真好啊!”可不?把路边的狗尾巴都惹得笑弯了腰,而这棵老树也是在风中轻轻的抚着墨发,轻笑着。它和它脚下的蚂蚁亦是这里岁月最长的老人。

  卷着绿叶的风躺在树上。街市里,街道边,街灯下,是赤脚孩童清脆的笑,是功夫老人爽朗的笑,是风中春的微笑,千种万种的笑声打成了一片,让这个午后,变得温馨而又热闹。要说笑声最明朗的一家,那可是家家户户,但若是喜欢收集笑声的,就属青瓦砖的那一户人家青姐。青姐年纪并不小,但那岁月并未赠予她沧桑。也许是因为她爱笑吧,总是一种向阳的温暖。青姐的头发像她的做事风格一样,干脆利落,直率豪爽,哪家要建房,哪家要帮忙,哪家要挑水,她总是冲在第一个。她说,平生唯一一个可以坚持的爱好,就是喜欢笑声,那种满足的笑是最好听的了。回忆起青姐家的那串挂在石墙上的红辣椒,似乎是被青姐渲染了些独特的色彩,只知道这是最好吃的,最带劲儿的。

  风赶着云往这边走。老街的傍晚,一切都安静下来了。爬上屋脊,面朝夕阳,这时候,这是一天中少有的风景。看着太阳慢慢地、羞涩地躲进大山里。云,是太阳的艺术品,火红,金黄,淡橘,以各样的姿态悠然的在空中流浪。天被染上火焰般的赤红,这金黄般的光芒悄悄地爬上了山坡,原野,映着你我的脸庞,在大地上勾勒出优美的弧线。游牧人赶着牛羊归来,看着家家户户烟囱上袅袅的轻烟,归家的老牛嚼着路边的野草,时常发出慵懒的哞声,给这一美丽的景添上了少许的乐趣。

  入夜,一枚新月如同一朵白色的梨花,安静的开在浅蓝色的天空中,那光透着层层薄云,照亮老街的路。月光向我娓娓道来夜的故事。老街的砖,老街的墙,老街的瓦,爬山虎攀着赤红的石砖,有序的散布着,如一座活在墙上的青山头,翻开外层的爬山虎,几点紫红闯进眼帘,那是记忆中儿时最爱的杜鹃,在绿色的保护衣下,宛如可爱的小公主,华丽的衣裙,让她笑得裂开了嘴,吐出几缕清香,给风儿带走了。风儿给天上的星星带去花的密语,使这夜变得静谧了许多,透着丝丝甜意。像记忆中阿婆做的桂花糕,不腻且贪

  在这里,野菊显得清新动人,路经的蚂蚁都显得可爱。不过,老街老了。那老树弯了腰,边上的梧桐叶都替它落光了,那青瓦砖爬满了青苔,那石墙也积了一层又一层的灰,老街,真的老了。

  也许有一天,老街上的老树变成了标直的槐树,青瓦砖换成了金属钢铁,石墙上的爬山虎换成了妖艳的玫瑰,路经的蚂蚁都变成了随手可扔的垃圾。也许有一天,它变得繁华了,也许有一天,它变得陌生了。

  风停了,记忆的线断了,留下满心的愁郁。

  那么,现在请记住这一切吧,把老街拍进在心里,让老街成为一个人的风景线,让老街成为一段不可抹去的回忆吧,让人生的“原点”留在心里吧原来,一切的一切,都是阡陌时光里点滴温存的美好。

  如果在你心灵深处,也有这么一个温暖的地方,那么请收拾好心情,买一张顺乘风的巴士票,出发吧,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温暖旅程。

  第三篇:温暖的旅程高三/1000字)

  从第一眼起,便抵达心底,像万只候鸟与蝶群,不远万里题记我想给自己下个定义。首先,我是一个人;其次,我是乾坤万里春中一个行色匆匆的旅人。

  我想写点什么,写给自己,写给旅人,写给征途,也写给这一小段刚刚开始的旅程这些温暖,关乎我,亦关乎文字。

  满周岁的时候,抓周,大抵是整个故事的楔子。

  一床的物什,稀奇古怪。胖手胖脚的周岁小童傻笑拿到一支笔。

  或许,从今往后,就要手执支笔,去闯荡整个世界。或许自那时起,便与文字结缘。小时候,整天踩着小板凳去够更高的地方,拿着水彩笔,五颜六色的蜡笔在殘存的白色墙面上乱涂乱写,写什么呢?写刚刚学会的自己的名字,“唐艺卓,唐艺卓”,歪七八扭,老大老大地写,写了红色换绿色,看着斑斓的墙面,乐得合不拢嘴毕竟,那个时候,也不会写几个字啊。

  小学,教语文的长头发女老师,张大嘴巴念短文章,教我们造句,教我们看图写话。今天是“丁丁趴在草地上看见一只胖嘟嘟的毛毛虫”,明天是“小蚂蚁勤劳极了,他们合作搬饭粒”那个时候,我总是一边乖乖地刷刷地写,一边瞪大了眼睛:“不对呀,这和我平时看到的不一样啊,和爸爸的报纸、妈妈的杂志,都不一样啊”一边这样想,我一边翻更多的“闲书”,有的不是注音版,尚看不太懂,只好扛来厚砖头字典,翻查个不停。偶尔读懂些,便是手舞足蹈,用那时的“常用优美句子”来说,就是:“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就这样,抱着对“看图写话,老师口述,学生笔录式”作文的怀疑,我接触着那时本应与我年龄绝缘的小说,漫画。于是,我高高兴兴地竟然开始了自己编小故事,以至于写出一本又一本“长篇小说”,和擅长绘画的同学合作画一期又期连载原来,那个时候,我就开始了真正的所谓“自我创作”用自己那夹杂着拼音或是错别字的稚嫩的句子。在一个个小世界里,写他们的故事,我是快乐的王,不披枷锁。难以想象,那时的母亲,翻到一本又一本有模有样的“小说”,来自他十一二岁儿子的“创作”,皱着眉头,一脸复杂,不知是喜是忧,只是有些无奈地问:“这些,你什么时候写的?”这样的表情,在她得知她儿子用一篇小说拿到作文最高分时也出现过。与此同时,我也以小记者的身份在地方报纸上发表着文章,看着印出来的铅字是自己的一句一话,那真的是一种奇妙的欣喜感,即使稿费仅仅是每篇十二元的小小数目。

  初中时更沉迷于闲书,疯狂读着每一本能读到的书,从床头到厕所水箱上,远离了小学常读的鲁迅先生,接触到了写“秋水文章”的白落梅,于是,我吐出来的文字,从鲁迅叔叔的调调转变成了清新脱俗的白落梅风。就这样,信笔由疆,即使是考场又如何,我自横笔向天笑。那些从凛乱的笔尖汹涌面出的文字,有时碰上同样“潇洒”的阅卷老师,我的“大作”就得以被影印出来传阅。一开始,每每翻到自己的文章,心中都没免得意一番,可随着次数一多,批判之声如箭矢般射来,铺天盖地。“根本看不懂啊!”“写的什么东西?”“词藻空有华丽,文骨不堪重负”风言风语涨过我耳畔,一时间不胜惶恐。面对这些毫不留情的犀利重锤,我当然是首先开始了自我批斗,于是在考场上常常出现举棋不定的尴尬局面。那是心里自然是有些苦涩。直到后来偶然看到一位素不相识的同学为我“辩解”的留言,在QQ上,说“希望我看到的一直都是他美好潇洒的文字。”云云,一时鼻子真有点酸,原来也有人在默默地旁观我,支持我。苦涩干涸已久的心中顿时泛起一丝丝暧意。或许,真的不需要什么惊天动地,明确利弊,或许仅仅只是一句来自陌生人的关怀理解,就可以温暖一段冰雪里的旅程。

  高中加入了人生中的第二个文学社,每周读书,写读书笔记,偶尔聚头分享,简简单单,平平淡淡,回忆起来,还能感受到指间那种为文字温度而微微顫栗的感动。

  有人说,当一个人被这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忘记,他便真的死去。

  人的一生,短短一程,没有往返,或无循环,几十年的光阴,一趟,你在世上打马而过,天空,草原,雄鹰,川河,山海,不留痕迹。不过如果几十年与一物相陪从生到死,便也是人生之大圆满了。呼啸的列车驶向远方,旅程刚刚才开始一小段,它还在继续。

  人生之幸,在于未知性,不过我好歹知道,这段旅程,一定温暖人心。

  春山可望,来日可期,温暖的旅程,愿与文字同行。

  第四篇:温暖的旅程(高三/1000字)

  “路漫漫其修远兮”,旅程有多长,记忆就有多深。每一次旅程都是一种经历,每一次旅程都有些许感悟。总有那么一个人,一直住在心里,却淡忘在生活里

  “这节课,多话不说,考试”。我身体一顿,暗暗嘀咕:“这人怎么回事啊?他是谁啊?怎么第一节课就考试啊?走错教室了吧!”无奈之下,只能硬着头皮考。结束了第一天,闷闷不乐地回到家,却听见爸爸说:“这届初一的英语老师好厉害,孩子们中考有希望了。”他是教我的老师呀,看着相貌平平,个子不高,怎么风评这么好,我心想。后来才知道,他是为了了解我们的基础,好因材施教。整个三年,他让我的初中生活不再阴暗。

  我天性贪玩,学习成绩自小学以来就见不得人。初入初中,自然觉得新鲜,心思也不在学习上面。可自古以来班主任都喜欢品德兼优,成绩拔尖的学生。而我,也就名正言顺地不被班主任喜欢。一系列的差别对待都出现在我身上。这个年纪的我,叛逆骄傲,班主任越是看我不顺眼,越是不管我,我就越越故意找他茬,就要跟他对着来。就在我以为所有的老师都不关注我的时候,英语老师总是找我麻烦。一次英语听写中,我突然被点名上黑板听写,他报了一个又一个单词,我依然站着无动于衷。他并没有发脾气,只是叫我把单词抄五遍并且下课去他的办公室。下课,我心不在焉地走进办公室,“你怎么回事啊,最近上课都不在状态,你这样可不行啊,回去好好反思反思,下次听写我还找你上黑板,”只听见他说着,我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又一次英语测验,看着见不得人的分数,他再一次点名,把我叫到了讲台上,他指着试卷上画的五角星,这些都是不该错的知识点,他扬起手中的木板,“啪”打在了我的手心上。每天如此,英语老师总会因为一些小错误找我。

  到了初二,我的英语成绩终于有所长见。班主任依旧对我不闻不问,做错了事也不管了,我甚至被安排在最靠近垃圾桶的位置。英语老师依旧总是找我,一点小事都会被叫去办公室,英语老师的办公室也是我每天除了上厕所去得最多的地方。这个年纪的我,仿佛找到了归属感,体会到了被重视的滋味。

  临近中考,班主任挨个找每个学生谈话,唯独少了我,似乎感觉不到我的存在。内心受到了特别大的打击。中考的前一天,就在我被淡忘的时候,英语老师来找我了,顿时心里的阴暗都没有了,整个天都亮了,他告诉我,让我中考别紧张,一定不要留空白,把会的全都弄对,还有就是向我道别。不知何时,我的眼眶红了,只是我没有流泪,这次我要把最好的一面留给他。

  总有那么一个人,会不求回报的陪你走完三年的旅程。虽然只是你人生中的“过路人”,也会为你留下一丝温存

  第五篇:温暖的旅程(初三/1000字)

  你是如此地丑陋,好似一朵惨败不堪的向日葵,无人为你惊艳。我为你擦拭在沟壑般脸庞上的两行清泪,静默,陪伴。题记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钱包却如此小,哪也去不了!既是这样,不如拥有一双机敏的眼睛,探究探究周围的事与物;拥有两条修长的腿,走一走乡间的小路。也许下一秒,你就会发现,原来真正的“美”其实就在自己的身边。

  三月的和风与岸边的垂柳抚摸着本是平静的水面,像是父母在呵护自己的孩子一般,引得水面露出一副悠然自得、无比惬意的模样。黄昏时分天空飘起了淅淅沥沥的春雨,花儿的芥蒂也被敲低,宛如一位情窦初开的少女在看到自己心仪的男子害羞腼腆的样子。

  雨越下越大,你匆匆忙忙地赶往田地,只为了那些刚长出来的白菜幼苗,然而,你却忘了自己,竟就拿了农具!我随着你的脚步跟去,你越来越快,而我在你的身后,渐渐拉下天空越发地昏暗,在这偌大的田间寻找着你的身影,寻寻觅觅,终于瞥到了你的背影,我像是发现了亿万宝藏的孩子朝您奔去停在了你的身后,你却浑然不知。你正一心一意地为那些幼苗们搭建着避雨的小屋,我撑着雨伞走向您,问到:“妈,你怎么不带雨伞就出来了?”你被我突如其来的问话着实惊了一下,尴尬地笑了笑,说:“我这不是太着急了嘛,一下就给忘了,这要是半路上返回去恐怕你过段时间就只能吃咸菜了!”之后便没什么交集,我为你撑伞,你依然用心呵护着刚冒出头的幼苗我百无聊赖地欣赏着傍晚时分田间雨中的春景,梦境一般,朦朦胧胧,好生惬意!可当一种事或者物看得久了,难免不会无趣!我把目光转向了蹲在伞下还在劳作的你,你像个佝偻的老人,弯着腰,驼着背,那双粗糙布满老茧的手也早被黑土黄泥覆盖!这时,你站了起来或是蹲在地上的时间太长了,动作有些缓慢,甚至摇摇晃晃站不稳脚,满意的说:“弄完了,我们回家吧!”我瞥见你的裤脚鞋上满是泥土,就连那黝黑的脸庞都有些许,外套也早已淋湿,你却毫不在意!在你满是皱纹的额头上有一些水,不知那是雨水,还是汗水

  我们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路灯已经亮起,在路灯的照耀下,你头上的一丝白发勾住了我的心,显得格外刺眼,我立刻意识到,那个曾经每天早上坐在梳妆台打扮的女人我的妈妈,已经老了!在您的脸上,倒着横七竖八的皱纹,如同沟壑一般走着走着,殊不知已经到了家门口,我望了望那条被路灯照亮的小路,如何不是您的白发?望了望路上深浅不一的脚印,怎么不是您伴我成长的历程?

  席慕容说过:每一位母亲都是一位漂亮的仙女,都有一件可以自由飞翔的羽衣,但当她做母亲的那一天起,那件羽衣就被放在一个箱子里,而那个箱子却不可能再被打开,我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呢?

  成年羚羊在悬崖遇到危险时可以舍弃自己的生命让幼小的羚羊抵达对岸,燕子每天一如既往,来回反复地为自己的孩子寻觅食物,直到飞往远方的那一天。而您,只是用平凡的爱陪伴我成长,却造就了不平凡的我!爱如此之深,如此之暖,您陪我成长,我伴您老去

  第六篇:温暖的旅程(初三/1000字)

  到达威尼斯的时候,正值午夜十二点。出了火车站,街边的店铺已经落下厚重的卷帘门,烤板栗的小贩也在收摊。四下空荡,雾气朦胧,光线与水响暧昧不清,让人冷不丁觉得有些空荡。

  在大航海时代以前,达伽马还没能绕过非洲南端的好望角,哥伦布也还没发现西去新大陆的路线,那会儿的威尼斯地处东方世界和西方世界的交点,是欧洲的中心,是亚得里亚海的女王。十字军在这里集结,浩浩荡荡地劫掠,信仰抑或权力都可以令人疯狂。威尼斯共和国以一个城市的体量建立了一个历史上绝无仅有的海洋霸权,殖民地遍布了东地中海。

  那会儿的威尼斯,这是既富裕又自由。一方面,对财富的渴望和对财富消失的恐惧共同催促着威尼斯人奔向大海,垄断了阿拉伯商人的肉桂贸易,在这座原本贫瘠的城市上堆积着宝藏。另一方面,天高皇帝远,罗马的教皇也没什么力量和功夫去喝令他们。因为纬度靠南可又有水气,所以目见耳闻,色彩味道,都与欧洲别处不同。

  抱着主岛压轴的心态,先去了两个离岛。汽轮驶出的时候,可以回望圣马可教堂高耸入云的红瓦钟楼,和拜占庭式的挺括圆顶。初上离岛是兴奋的,走出几步便觉冷清。为了躲避旅游业,岛民早已出逃。主街上,只零星散落着三五个游客,又零星地为游客开着三五家纪念品商店。居民区门窗紧闭,已经看不到生活的痕迹,像是关闭门户的一座睡城。岛上的每栋房子都极为鲜艳,像是为了对抗炽烈的太阳,和杳无人迹的冷清。但是日色一暗,它就不那么亲切了。

  主岛是曾经的荣耀,几个世纪的日光已经把房屋的色彩搜刮得差不多了,只是多了些颓废的美感。正午时分,亚德里亚海的阳光明亮热辣,大把地泼洒。水色沉绿,翡翠一般嵌在两岸民居之间,诸桥如带,横束其上。小巷交错,道路又杂,轻易认不得路。你在河上看一处近在咫尺,上了岸柳暗花明却要走一个小时。

  论景色,威尼斯大抵是不输当年的。天空蔚蓝,栏杆墨绿,钟楼雪白,教堂殷红,混在一起,也是五彩斑斓。日暮的时候,周围静下来,天色幽蓝,水声都蓝沉沉的。黑鸽子、白海鸥,间杂而立。海鸥鸣声锐利,飞起来好看。

  论热闹,威尼斯的确是没落了。建筑的筋骨依然庄严,抬头瞻仰,昔日的辉煌还依稀可辨,即便脚下数尺的地基正在日渐腐烂。临河而建的民居,一半已经废弃,屋门前的台阶早已没入河里,上面爬满了深绿的苔藓。

  要知道,十六世纪,威尼斯人请了一大堆诸如韦罗内塞、丁托列托们聚众作画。有人说,那时候的威尼斯公爵宫,把门一关,里面做壁画的大佬们挨个报名,凑起来就是一部美术史必背名录。在文学的世界,威尼斯城更是一副活色生香的模样。它最有血有肉,最人情世俗,最风味十足。薄伽丘曾浪迹于此,乔治·桑与缪塞曾在这里相爱,诗人薇洛妮卡·法兰柯在此纵情声色,卢梭和拜伦也都留下风流韵事。几百年来,数不清的诗人、文学家到访于此,轻裘缓带,挥金如土。假面舞会也好,风月场子也罢,一身风流,一身桃花,成为藏在闺底深深最香艳的名字。

  十五世纪,绕过好望角的葡萄牙人打破了威尼斯人的贸易垄断。十七世纪,路易十四派科尔贝使尽阴谋,又偷走了威尼斯的镜子技术。威尼斯人在奥斯曼帝国咄咄逼人的进军和新航路开辟后贸易的萎靡中艰难存在,直到1796年拿破仑血洗威尼斯,这个类似于耶和华屠城一样的灾难,给威尼斯共和国1110年的历史画上句号。

  当年叱咤风云的神采和夜夜笙歌的热闹,的确是回不来了。除了景点依旧熙熙攘攘,到处都静得很,有些小巷只能单人通过,见不到一个人影。在广场附近散步,橱窗里玻璃樽与面具交相辉映,金银红黑,紫白蓝绿,微笑愁苦,各在其中。圣马可广场的鸽子四处觅食,肥硕的躯体摇摇摆摆,倒是留有些君王的气度。

  行至一处不起眼的水巷,有贡多拉摇过,船夫抬头轻描淡写地说,这里是马克波罗的故居。那口气低调得无法直视,就像是在说,今天农贸市场的葡萄三块钱一斤。

  在十八世纪画家透纳的画布上,《威尼斯大运河》溟濛得像一场末日帝国的美梦。贡多拉轻摇,摇散了一片的水响与光线,夕阳沦落前的清寂之中,再高唱一首桑塔露琪亚。我眼见的威尼斯大概便是这样一种氛围。

  因想其平生,繁华靡丽,过眼皆空,数百年了,总成一梦。

  曾经提香背着他文艺复兴的画板在这里琢磨宗教与风俗,歌德和普鲁斯特也在这里流连忘返,那些才情恣肆的诗画里,威尼斯又和百年前那个夜夜笙歌的城市重叠在一起。其中诸多滋味,五十年后又作一番。我隔着更远去看,终不能言。

  对威尼斯的情感非常复杂。

  带着对它往昔灿烈荣耀的满心仰慕来到这里,却眼见了它的凋敝与萧条。

  明知往日不可追,但还是没法消解眼看着这座城市逐渐沉入历史的痛惜。

  却又庆幸在淡季而来,在旅游旺季的虚假繁荣之外,看到最真实的境况。

  走的时候是傍晚,天色暗了下来。

  威尼斯像一个华服加身的美妇,她拉着我的手,着急又哀伤,问我,我们最好的时代是不是过去了。

  这一问。于我心有戚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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