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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优秀作文1000字

作者:静心 日期:2020-06-09 11:48 

  内容简介:孙柔嘉才是真的有手段的。她平淡,弱小,缺乏姿色。却偏偏能做出一番小鸟依人弱不禁风的神态招惹同情。可千... 如果觉得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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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围城读后感高二/1000字)

  孙柔嘉才是真的有手段的。她平淡,弱小,缺乏姿色。却偏偏能做出一番小鸟依人弱不禁风的神态招惹同情。可千万别以为她是林黛玉式的女子。她婚后耍起脾气来才真让林黛玉也自愧不如,短短一句话,能把你噎死老半天。什么泼妇闹街,省省吧,用《天下无贼》里黎叔的话说:“最鄙视这些打劫的,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我跟我妈说,你看人家孙柔嘉,方鸿渐,那才真叫妻管严啊。不料俺妈说了,男人就是该管,不管不行。瞧,和孙小姐的养Bobby的姑妈不是一样的话么。这才明白所谓的孙柔嘉,其实代表的就是围城中人所面对的现实啊。她才是真正的围城,方鸿渐的围城,人生的围城。若说唐晓芙、苏文纨,不论矫情与否,至少还带有点对自由恋爱的眷恋,那么孙柔嘉就是彻彻底底人间烟火的婚姻生活了。毫不留情地将方鸿渐本性里“懦夫”的一面试探出来。赵辛楣还说你要留神方小姐,她心深,到底是一入围城似海深。赵辛楣倒是我所欣赏的。比起方大主角,他少了点“近来揽镜自照颇感秋气”的富于唧歪,总觉得男的要自怜自艾多愁善感如女人那这世界未免太可怕了;比起书中被嘲讽的对象他又是自然些的。至少追求苏小姐和与陆太太暧昧,还或多或少地有点孩子气的激情。惟大丈夫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吧。“赵叔叔”虽然算不上这两点,但有本事,够意气,能靠学识自食其力混口饭吃,已是相当不错的了。故而稍为赞赏。

  其余的人物,也有在现实生活中有所对照,值得玩味的。像大才子董斜川,和伪道学诸慎明,和诗词群里那些装模作样、不时摆出一副高深莫测面孔的那些人何其相似啊。哈哈,下次一定要推荐他们看看。还有三闾大学的教授们,也让我们联想到了老师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颇有人味的那一面嘛。就连范小姐涉及到的“不与戴眼镜的女人调情”的那句话,也让我们班同学有感而发主动统计,最后班级范围内能调情的女生仅有5人,这还不是详细数字呢…… (作文大全 Www.Ivzw.com)

  想来《围城》给人的快乐,也就是这样、借助作者的“刻薄”调侃世情的快乐吧。围城,惟城。就像方鸿渐一般,我们兜兜转转若即若离绕不开的是这座城市,是现实,是理想,是我们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对满布尘埃的世界。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很近,很贴近人生的真实。即使有幽默为脂粉,还是可以看见密密麻麻分布的鱼尾纹。就像狄更斯所说,最好而最坏的世界是1***年的世界,也是今天的世界;堂而皇之诱惑人进来又出去的围城,坐落在方鸿渐孙柔嘉的1937年,也坐落在我们的2010年。

  朝七晚四,题海书山,是我们的生活;要么是宿舍的灯火流离,抑或再有那么一点相互依偎取暖猜忌中伤的情感,我们是小人物,活在小时代。像方鸿渐般、骨子里愤世嫉俗却又随流而化的,多少人这样无力地活着。今天的努力是为了明天的衣食,离当时的憧憬,已经越来越远了。就算还有工作生活、饮食男女以外别的东西,也都渐渐沦为了电视剧、网络等贫乏生活的调料。都知道了梦想只是幻想,理想只是梦想。一切都被围城包裹而逝。

  围城,惟城。

  我们惟一能面对的是生活里坚固的围城。

  看着书,多少人可以对苍白的纸页调侃书中人物尴尬而微渺的人生呢,哈哈一笑,回首就忘,谁又能保证明天不被写进书里成为新的笑点。

  进不来的想冲进去,进去了的想冲出来。这就是我们无可选择的仓促的人生。

  这书写在1937年,却远非**性的,反而写了那年头知识分子们自顾自保半点也不高尚伟大的形象。至少作者很诚实,没写那些根本没亲身经历过的横刀立马吧。相反今天网络小说里倒经常重复战争的项目,如武侠小说成人童话里编造的热血年华。可我想,这样的坦白,才是真正的有价值的。你看了后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深思,第三遍是不忍卒读:

  因为,它和我们的生活何其相似。

  第二篇:围城读后感高三/1000字)

  说到《围城》,不免要笑,这大概是学校布置的而我唯一能看下去的课外书了,且边看边伴随着笑声连连。我有感,跟同桌发表议论说,这钱钟书怎么那么刻薄啊,估计连张爱玲看了他也要惭愧了。结果同桌倒一本正经地分析道,此二人的刻薄根本是全然不同的。张大才女是自己就经历了情场挫折,心冷,两片薄唇也就更冷了,不免毒辣得直要将这人情世故剜了个尽,还得留着抹隔岸观火、高姿态的淡笑,以标志她老人家之旗帜分明。而钱钟书,本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书呆子,一般这种看似木讷的人,反而能于不动声色之间,把你说哪句话、干哪件事之间潜意识转过的念头,不仅从大脑皮层里挖出,且剖析个一干二净,叫你自个儿既是自惭形秽,又暗自纳罕:这本来要带到坟墓里的念想呢,怎么就给他知道了呢?话是妙论,当下抚掌。我说不错不错,看不出来你小子也竟有毒舌的资质了。他窃喜,当着我只是呵呵呵呵。其实所谓毒舌,一言概之,一针见血罢了。能用一个字就能把对方气得流鼻血,且听着温文尔雅与肉体恋爱毫无关联的人,远比啰里啰嗦长篇大论却抓不住半个重点的强得多。杀人不见血,剑下一点红,这才是境界了。故而说,写这般繁复的读后感,倒不比直接在书的扉页大笔一挥“某某在此留名”来得扼要。当然,话虽如此,作业还是要写的,下面就来说各个具体人物。

  方鸿渐。窃以为杨绛女士在后记里透露的资料很对,他的原型约莫就是钱钟书大人。自然杨女士很狡猾地用“如果这个男孩肯说他就是赵辛楣,那么钱钟书也会说‘我就是方鸿渐’”这一语遮蔽过了。总感觉像对唐晓芙一般,作者对他,是隐含着某些偏爱和包容的。就像他本人的目光正透过这虚拟的人物含嘲带讽地窥看世界而已。连方自身诸如懦弱之类的缺点,也几乎可以看作是文人必不可少的自嘲。然而说句真话,我并不讨厌他,甚至是带着某种意义上的同情的。这倒跟批评家们的态度有所相悖。要知道这帮人一贯是根据什么中心思想啦、积极意义啦,来取决自身好恶的。在我看来,他只是个凡人,和《雷雨》里的周萍、或大名鼎鼎的张无忌一样的凡人,甚或还可算是个聪明知趣的人物。即使是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或失业后被孙柔嘉女士骂作“***”(懦夫),也是可以理解的嘛。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但渐渐地,渐渐地,请你回味,这理解就让人陡地心惊:方鸿渐,何尝不是自己的写照?我们都是在这般的对他人锱铢必究、对自己选择原宥之间,浑浑噩噩地混到了现在。蓦然讥笑中就掺了某种悲凉。

  再说方大主角的三位女朋友(不必说,孙小姐已经成他的妻子了)。同学都说最喜欢的莫过于唐晓芙,我也是。她灵俏,聪明,适度的表面的天真,和伶俐的口齿,最关键的是:她是方始终都没有得到的那个女人(他一度得到过苏小姐的心灵,而孙柔嘉得到了他)。而我却觉得一个细节是唐小姐尤为真实的:她明明不曾爱过方鸿渐,可当他和她分手的时候犹是恋恋不舍的。很难想象如果方鸿渐在当时回过头跟她痴缠呢?说不定就成事。呵,再聪明的女人,还是贪婪的啊。明知不是自己的茶,碰到面前也难免半推半就地小啜一口。

  苏文纨也很有趣。注意,我说的是有趣,而不是可爱。大约看过了书的女人都怕像她,可实际上却又不知不觉做成了她。我有一同学,就说她和初中语文女老师神似,听了就笑,细想那细框眼镜、那苍白肤色,那清秀但似硬头钢笔勾勒出来的轮廓,尤其是那种新潮洋派林黛玉而矫情处犹有胜之的风格,何处不是相似的。想想就差忍住了没对那位同学(她是女生)补上一句:你还是少说别人,提放着自己哪天也变成那样吧。这不是刻薄,真的。她那恨不得方鸿渐、赵辛楣,都扑在她石榴裙下(当然,苏小姐是不穿这样俗艳的裙子的)的心理,和全天下女人,何尝不是一样的呢?然而苏文纨不也是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方鸿渐被一个女人暗恋时内心既是暗爽、又故作流水无情的真实自我。大抵在恋爱一事上,不论男女内心的贪婪和表面的做作程度都是一样的。想想,可笑,可叹,可悲。

  第三篇:围城读后感初一/1000字)

  假日里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感受颇深,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刘墉说:“我们总以为世界的温暖全来自阳光,其实脚下的大地更有着令人惊异的热力。天没暖,大地先暖,所以有许多花能钻出冰雪绽放;人情不暖,大地先暖,所以我们能在尘世做一剂清流。”很多时候,我们总以为别人的生活丰富多彩,总想闯进别人的生活之中。但事实上这些都是错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围城,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困惑与愁苦。同样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精彩。

  第四篇:围城读后感(读后感/1000字)

  品读经典之《围城》有感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围城》一书,刻画了既不作恶也无英雄气概,既与世无争也于事无补的方鸿渐。可想而知,主人公方鸿渐是注定要失败的。方鸿渐的悲剧是现代社会人性异化的结果和对比。在读此名著时,萌生了对人生、对现在人命运的哲理思考。

  《围城》中,许多富有哲理性的句子,引发了深刻的思考。当我读到“没有梦想,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作品。”时,就会想到:“人生没有梦想,何必活着。”人生如黑夜行船,志向就是前进中最亮的航标灯,有了它,你才会乘风破浪的前进,而不至于被狂风巨浪吞没;人生如攀登险峰,志向则是险峰上的至高点,有了它在顶峰闪光,你才不会留恋半山腰的奇花异草而停止攀登的步伐。诚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雄壮当属志在四方的人,“一览纵山小”的豪迈当属志在高处的人。如同在荆棘丛生的野外跋涉的人生,每走一步都是那样艰难。胸无大志者会退缩,而心存大志者会义无反顾地大步向前走,明知前方荆棘遍地,明知前方野兽出没,他仍充满希望,勇敢的划出生命之舟。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但却不敢立大志,对自己缺乏足够的信心。其实我们应当深信:志当存高远,要立志就要立大志。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我们有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并且为着这个目标不懈努力,终有一天,一定会让目标成为现实的。只要我们心存希望,终有一天,一定会点燃之火。就像《围城》中所说“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列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心中承载着希望,才不至于灰心。有的人总爱提及当年的所谓辉煌成就,难道你们只为获得了一个班级第一而狂傲自大吗?难道你闷只应赢得一次比赛而不再努力吗?在我看来,他们就好比“井底之蛙”,殊不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成大事者不会因为一个小小的成功就沾沾自喜。不要因为眼前的“蝇头小利”,而看不到远方的“太阳”。

  “天下就没有偶然,那不过是化了妆的,戴了面具的必然。”纵观古今的成功人士,不是靠运气而来的。人活着,不能用庸庸碌碌,虚度光阴。至少不能甘于平庸。“生活的理想,就是为了理想地生活”,活着,就要有理想,就要活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成功看起来或许离我们很远,但我们要相信,生活中没有完成不了的事情,就要看你有没有野心去做。

  生活就是围城。人生总是在不断的追求,不断的逃离。你今天苦苦追求的,可能就是你明天急于想逃离的。可是你今天逃离了你曾经的追求,却又去追求着你将来会逃离的东西。如此周而复始的走完人生。在钱钟书的笔下,用他自己的活,就是人生的婚姻好比一座被围的城,已婚的恰好是处于被围的城中,极力要冲出城去;而未婚的则如攻城的勇士,拼命想冲进城去。

  经历饥肠辘辘的痛楚,你便不知道一粒米的珍贵;不曾尝过无依无靠的滋味,听不到冷嘲热讽的话语;看不到不屑一顾的冰脸,你无法塑造坚强刚毅的性格。“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一个人如果身体上不怕劳累,心理上不怕折磨,事业中不怕起伏,奋斗中不怕艰险,那还有什么理由不成功呢?“苦尽甘来”说的就是其中的道理。在生活中,在事业上,在人生的旅途中,但凡成功者,谁不是先吃“苦”,然后才会获得“甜”的?所以能吃“苦”就是一种资本,一种保证今后能够得到甜的资本。

  第五篇:围城读后感(读后感/1000字)

  也许是由于学识尚过于浅薄,初读围城时,竟悟不出半分深意,始终困惑我的是书名的由来,不明白这城,是如何筑起来的,锺书先生这城里所围的,究竟是何物,而这何物又是否足为今人所道。

  后来再看时,或许是年岁长了几节,又或许是学识涨了几两,仅是读到那句“把刺刀磨尖当成笔,蘸鲜血当墨水,写在敌人的皮肤上当纸”,便已叫我心惊肉跳。全书看似平直朴实的语言下,藏着的是尖锐而敏感的情愫,撕破平庸的外裳,作者的悲哀是如此锐利,一针见血。宛如斗破苍穹的闪电,割裂天地。那是一个生活在上海沦陷、民族衰亡的年代的作家来自笔尖,最无声的呐喊。随着围城的落笔,我想,先生必定也在这两年里渐渐剥离围住了自己的那座城。

  两年里忧世忧生,唯有时间不可挡。

  主人公方鸿渐,出生在封建家庭,留过洋,稍稍有些才华,骨子里却又是带着虚荣的窘迫文人。他常常感觉自己被吹成一个大肥皂泡泡,未破时五光十色,经人一搠就不知去向。迫于父亲给的压力假造文凭留学归来,在经历了与唐晓芙和苏文纨的两段爱情之后,终和孙柔嘉共结连理。纵观全书,在先生笔下方渐鸿绝算不得一个好文人,他身上缺点很多,与鲍小姐的一夜情,因为优柔寡断他伤害了苏小姐,因为好面子失去了他和唐晓芙的真挚爱情,最后选择了孙小姐,婚后的生活也总是争吵不休,两人时常恶语相向。可我始终觉得他身上有另一种和那个年代迂腐文人不同的东西,也许是他对小城市摩登姑娘的刻薄评价打动了我,也许是他说的那句“世间哪有恋爱?压根是生殖冲动”让捧书的我忍不住轻笑了一声,也许是他不愿像大部分人一样过着平庸的生活。总之,我从这本书里,读到了先生对这个人物的另一种诠释。他是围困在城里的可怜人,却也是那座城里难得的明白人与自由者。

  他是一个被迫生活在上海的矛盾结合体,也是那个时代许许多多上海男人的写照,他与孙柔嘉的婚姻,何尝不是绝大部分人最终的选择。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角色,我以为作者多半会选择在最后添上一段二人的重逢。数年之后,依旧是上海车水马龙的街头,方鸿渐与妻子从市集买了做晚饭的菜正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恍惚受到感应一般地转头,恰巧瞥见唐晓芙施施然从一辆洋车上下来,她的眉眼仍是当年那个稚嫩的如新鲜水果般的小姑娘,只是手上的蓝宝石戒指和她左手搀住的满脑肥肠的中年男人出卖了她,方鸿渐不自觉将妻子的手握得紧了又紧,大步朝家走去。

  似是故人,却又非是故人来。

  其实作者如果让唐晓芙和方鸿渐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然而我们不难揣测,不管娶了谁,结婚后总会有那么几刻发现娶的并非意中人。故事里如此,生活中亦如此。

  而上海,作为一个爆发的都市,从来就没有山水花柳作为春的安顿。

  “可能是因为故事中死人太多了,枉死者没有消磨掉的生命力都迸作春天的生意”,不知写出这句话的先生,在那年炮火连天的上海的春天里,是否受到了一种生机透芽的痛痒,如同婴孩出齿时的牙龈肉一般。

  读完此书,更像是体验了一把山中清扰的热闹。

  第六篇:围城读后感(读后感/1000字)

  去年在办公室看见飞飞飞的桌子上有本围城,跟她借了看。游戏之余翻俩页,很久没看完。寒假拿回家总想的能看完,不想还不如在学校看的多。这俩天终于零零散散看完。写一篇读后感。

  第一次见《围城》是高中的时候,宿长拿她姐姐的书看,深蓝色封面,大大的写了俩个字围城。里面那句经典“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去”也是早有耳闻。觉得这本书是讲婚姻的利害性。去年,看书之前在木鱼说听木鱼讲了电视剧,觉得方鸿渐是一个怂文人,弄了张假文凭,还爱满嘴讽刺别人,遇事又软弱,觉得钱老拿他当主角简直实在嘲笑。

  当看完了书,又觉得我们哪里又比得过方鸿渐。就像辛楣说的,方鸿渐是个好人,但毫无用处。从书的中间开始,鸿渐的人生好像就在走下坡路,从他和唐小姐断了联系,到三闾大学,到辗转回到上海,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很戏剧性但又那么真实可信。他像一个明眼人一样聪明,对于发生在周围的一切似乎都能够或快或慢的洞察,但对于周围发生的一切却又无可奈何。这多像我们周围的生活。看书的时候,一直在等鸿渐结婚,看了一半多了,还是没有结婚,看完之后发觉,围城不是讲婚姻。

  我很喜欢辛楣,从书中看来他应该是比鸿渐关系硬,能力强点。他喜欢苏玟纨,开始以为他是油腻的没思想,被一腔热血冲昏了头脑的,只觉得苏文纨好的人,后来才发现,原来他都懂,他知道苏的娇柔做作,知道她的所谓新诗可能狗屁不通,甚至可以在苏和曹元朗结婚之后,坦荡表达自己的喜欢进而对他俩进行讽刺。这是很高级的爱啊。

  看完了,又查了查钱老,钱老家庭氛围好,很聪明,性格可以说很孤傲,留下了不少段子,和杨绛的爱情故事也是一段佳话。可以说是聪明的看透了身边的人和事,所以才能写的如此真实。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有时候我觉得鸿渐是钱老想象的平行世界里的自己。他写书的时候,和杨绛俩人边写边看边笑,更是对世俗的嘲笑。所以,我觉得他没有不喜欢方鸿渐也没有嘲讽,只是无奈。

  书里有太多精妙的比喻,让人不得不服。“可是因为她是我们的恩人,我不忍细看她,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每逢鸿渐动了真气,她就不再开口,仿佛和鸿渐抢一条绳子,尽力各拉一头,绳子迸直欲断的时候。他就凑上几步,这绳子又松软下来”嘴太毒了,又很对。

  钱老数学考了15分进清华的,其他方面都太优秀,我不得不怀疑他数学15分是装的。大概如果好好学数学,分数不至于15,但语言方面天赋就会被剥夺,就是任性的不喜欢数学吧。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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